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昨晚發新聞稿表示,將針對特定住家用房屋明訂適用稅率。面對此舉是否為「圖利建商而調降囤房稅的質疑」,今天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午出席里長座談時表示,房屋應是一個待售的商品而不是囤積的商品,調降囤房稅是希望給建商一點空間,讓買預售屋的情況降低,至於時間是否為1年,還有討論空間。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發昨晚發佈新聞稿表示,為合理課稅及因應稽徵實務需要,提案修正了《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第4條稅率相關規定,表示將企業或公營事業員工宿舍、房屋出租符合社會住宅者、公立學校宿舍的房屋稅由3.6%降為1.5%。
至於建商1年內未銷售的房屋稅由3.6%降為2%、公同共有房屋未設管理人者,房屋稅由3.6%降為2.4%。
調降囤房稅 給建商一年時間緩衝
對於調降囤房稅是否為圖利建商之說,柯文哲表示,北市府不鼓勵買預售屋,因北市府發現這對北市來講很麻煩,才給建商這樣的空間,畢竟空屋應該視為一個待售的商品,而不是一個囤積的商品,建商蓋房子,不一定會馬上售出,才允許讓建商有一年的時間做緩衝,至於時間多長,還有待討論。
財政局方面也表示,此次修法是為促進租稅課徵合理化,但相關稅率修正仍須台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後才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