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養綠公投過關》行政院:核一核二核三延役與核四商轉已來不及,2025非核家園目標不變

2018-11-25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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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2日,唐獎得主、全球暖化研究專家漢森(James E. Hansen)博士22日前往中選會門口,探望因「以核養綠」公投案補件遭拒絕食的領銜人黃士修等人。(顏麟宇攝)

2018年9月22日,唐獎得主、全球暖化研究專家漢森(James E. Hansen)博士22日前往中選會門口,探望因「以核養綠」公投案補件遭拒絕食的領銜人黃士修等人。(顏麟宇攝)

以核養綠公投過關,行政院發言人Kolas今天表示,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將在公告第3日起失效,不過核一、核二、核三延役及核四商轉已來不及,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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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的3公投案、幸福盟提出的愛家3公投及以核養綠公投共7案過關。挺同的2案婚姻平權公投與東奧正名公投則是不同意票大於同意票,並未過關。

其中第16案的「以核養綠」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將在公告第3日起失效

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告訴中央社記者,公投第16案主文是要求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依公投法規定,從公告日第3日起,該法律條文將失去效力。

Kolas表示,不過,即使該項條文失效,政府推動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不變,因為實務上已不可能讓核一、核二與核三廠延役。依法核電廠在除役期限前5到10年必須提出延役申請,核一與核二廠除役在即,已來不及申請;核三廠則是要在108年前提出申請,但申請的作業評估時間要4到5年,時間上已來不及。

第二核能發電廠。(取自Ellery@wikipedia/CC BY-SA 3.0)核二廠
第二核能發電廠。(取自Ellery@wikipedia/CC BY-SA 3.0)核二廠

至於核四廠商轉部分,Kolas說,台電在今年評估,核四商轉需要6到7年,且需要耗資新台幣688億元。如果明年重啟核四,6年後是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已經達成,屆時已不需要核電,因此核四也沒有商轉的必要。

此外,國民黨提案的「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與「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以及「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的同意票皆通過門檻。

Kolas表示,將請經濟部在確保供電的情形下,去努力達成每年降低1%火力的目標,改善空污與維持穩定電力是行政院的原則;在停建燃煤電廠方面,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已宣布停建深澳電廠,公投結果與政府施政方向一致。

對於反核食公投通過,Kolas表示,行政院將請衛福部依照公投法規定,在維持食品安全下,繼續針對日本食品進行查驗。政府的立場就是要讓民眾吃得安全、安心。

東奧正名公投部分,第13案主文為「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因不同意票大於同意票票數,並未過關。Kolas說,尊重公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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