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能不能請婚假?高雄市人事處:依法不能,但會向中央爭取

2015-11-02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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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志大遊行31日在凱道登場,同時也是全亞洲最大型的同志活動。(資料照,陳明仁攝)

台灣同志大遊行31日在凱道登場,同時也是全亞洲最大型的同志活動。(資料照,陳明仁攝)

高雄市已經有69對同志向區公所辦理所謂伴侶身分的「陽光註記」,市議員高閔琳2日在市議會上質詢,若同志拿出喜帖要求婚假,市府這邊可否准假?對此,人事處長葉瑞與回應,民法尚未取可同性婚姻,因此依法不會給婚假,但他也表示,人事處會函文中央促修法,以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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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高雄市統計,目前已有69對同志向區公所辦理「陽光註記」,另外也有13件申請公文證明,雖然中央法律現在尚未保障婚姻平權,但地方政府則是逐步透過不同形式在實行。

根據《中央社》報導,高雄市議員高閔琳2日就在市議會上,問及同志拿出喜帖要申請婚假,市府是否許可婚假,並落實公務人員婚假權益,包括休假、補助或是育嬰假?此外她也批評民政局網站宣傳陽光註記不足,很多外縣市配偶和外籍朋友無法得到資訊。

對此,人事處長葉瑞與表示,民法尚未修正許可同性別婚姻,依法不會給婚假,不過他也說,人事處會函文中央促修法,以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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