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在一些歐美國家已經得到了法律的認可和管控;但中國大陸政府一直將之視為非法行為,且在今年4月由衛計委、公安廳等12個部委聯合印發工作方案,全面打擊代孕;而早在2001年,原衛生部也曾分佈規定,禁止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實施代孕技術。
中國在80年代首次成功試驗人工受孕技術,但中國媒體指,這一原意在幫助不孕不育夫婦的技術卻漸漸形成了地下非法產業鏈,「擾亂了正常的生育秩序」。
一些立法機關代表表示,由於這一技術在中國利益空間巨大,但缺乏監管,因此有必要將有關規定寫進法律。
但另一些人則認為,禁止代孕與開放二孩的政策「相互矛盾」,應該慎重考慮是否應該全面禁止代孕。
對此,湛中樂表示,「代孕」的問題還涉及到社會倫理等多個層面的問題,因此要更複雜。
「現在(政府)是希望通過立法把它從法規和規章提升到法律上去全面禁止,這就要考量全面禁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他希望政府有關部門更應該對這一問題做相關的調研,了解代孕問題的實際情況再作立法。
生育假「統一延長」?
在北京審議的政策修正草案中,對於是否延長所有公民的產假有熱烈討論。
根據原有的計劃生育政策,符合國家「晚婚晚育」主張的夫婦——即已婚婦女在24歲或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可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而修正案計劃在於鼓勵生育,因此有關「獎勵」將需要修改。
據中國媒體報導,修正案擬將原《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的第25條對公民晚婚晚育可獲延長婚假、生育假福利的條例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均可獲得相關獎勵——這將包括合法生育兩個子女的夫妻。
按目前規定,中國在職婦女一般可享受98天產假,而晚婚晚育者的產假則可延長至四個月。
中國財新網引述全國人大代表陳喜慶指,修正案實際上「等於統一延長了生育假」。
對此,湛中樂表示歡迎,他認為「應該是這樣的」。
「假期延長其實就是讓婦女的哺乳期長一點,另外還有親子教育的時間,」他說,「這也是一個對人的關懷,對母嬰的關懷。」
另一些與會代表則擔心,統一延長產假會令一些企業運作受到較大影響,建議有關規定可根據企事業實際情況實行。
「從不同的角度來講,他們肯定有自己的利益,」湛中樂說,「注意到了婦女的利益,企業又怎麼辦?」
「我想無論是企業還是政府機關,它都可以通過調整工作安排來妥善處理這個事情。」
(責編:晧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