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產業堪稱台灣近年來最具戲劇性的產業,這幾天又被推到政治角力的浪頭上。
因為明年躉購費率下降已經可以預料,所以,為了在今年取得籌設許可(設立電力公司),然後跟台電簽約,各家離岸風電開發商都卯足全力。不過,規劃在彰化外海開發離岸風場的開發商,卻在最後時刻紛紛卡關。
原因是經濟部認為:要等到所有參與審查單位同意業者回復內容且無新增意見後,才會核發籌設許可,而審查單位之一的彰化縣政府還有不同意見。 另外一方面,彰化縣府則說:縣府同意函早就在今年9月發出,現在要不要發籌設許可,經濟部自己決定就好。
距離1月2日與台電簽署購電合約,已來日無多。夾在中央和地方中間的開發商,特別是外商,大概是首次遭遇台灣政治的震撼教育,連日在地方及中央四處求援,不少政界朋友都接到電話問,有無辦法影響決策。
中央和地方誰有道理?事實上,兩邊都有問題。
彰化縣政府已經針對籌設許可發了同意函,卻在政黨輪替後,藉由一個回函,技術性杯葛離岸風電的投資案。王惠美縣長才上任幾天,是否已對離岸風電產業充分了解?是否已經確認就算如果沒有5.8元,開發商還是會留下來投資?如果還不清楚,是什麼勇氣和認知,促使她做出這個決定?
彰化縣政府雖然名為不表示意見,實際上是透過阻擋廠商取得今年5.8塊的費率,換取縣長自己的政治資本;而沒有考慮到萬一離岸風電產業撤出,或因為費率條件下降而國產化必須打折,將是彰化以及大中部地區產業和就業的一大損失。 中部地區首長們該捫心自問,哪裡要再去找來這麼大手筆而且屬於新興產業趨勢的投資?
至於中央單位,明明收到彰化縣政府數月前就發出同意函,而縣政府也明確表達同意函早就發了,不需要針對已同意的事情再發文問一次,卻仍糾結在內部行政流程。今天卡住投資案的,如果是環評或漁業協商就算了,而是一紙意見調查回函。說台灣有穩定的投資環境,任誰都都會當作笑話。
彰化縣政府針對躉購費率太高表達意見,那是政治攻防,跟籌設許可不應該混為一談。籌設許可就是許可開發商設立可以售電的公司,跟費率一點關係都沒有。彰化縣政府的政治操作路人皆知,難道經濟部無法以產業、能源,或以行政程序專業角度加以反駁嗎?
地方政府帶有政治意圖的技術性卡關,中央政府則擔心受到抨擊而無法勇於任事,造成離岸風電產業的第一哩路困難重重。我找遍報導,看不到開發商近日有任何發言,大概怕最後得罪中央還是地方,導致案子泡湯。這些開發商都是市值以百億、千億計算的企業,總計可以帶來七、八千億甚至上兆規模的投資,來到台灣卻像童養媳,到處看人臉色。
台灣政治叢林深不知處,而台灣社會對於離岸風電產業的錯假印象仍繼續流傳,有理說不清。我很喜歡一部愛情電影叫做lost in translation(台譯:愛情不用翻譯),這些各國來的風電企業也是遇到lost in translation的處境,可是裡面有無真愛不得而知。
*作者為台灣新動力智庫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