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日前預告明年離岸風力躉購費率調降到5.1元,較今年5.8元降幅達12.7%,開發商大喊吃不消揚言撤資。而經濟部長沈榮津在立院備詢時則表示,不接受恐嚇,希望業者提出具體數字再來溝通。
敝人雖非能源經濟專家,但從觀察此一離岸風電國產化從無到有的歷史發展沿革及相關法律發展,發現到眾多經濟部決策形成荒謬之處。
再生能源電能計算公式,並未提及國產化費率因子
全民必須要知道,目前再生能源收購價格公式,向來並無國產化參數。自從2009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以來,針對相關收購價格之制訂,都沒有考量國產化,直到近期推動離岸風電,甚至精確的說,是去年(2017年)八月開始,才有提到國產化之相關消息。
既然公式從來都沒有出現國產化,不禁令人納悶:
一、公式從來沒有修改,為何目前可以考量國產化而給予加成費率或特殊費率?
二、若離岸風電都可以因國產化而加成費率,為什麼最近爭議的太陽光電產業,且台灣已經有供應鍊的,為何不行?為何有如此不公平之對待?
三、既然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制訂之原意,就沒有要圖利國內特定產業,為何在2017年中開始,可以慷全民之慨,假國產化之名,補貼特定(製造或海事)產業?
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審定會,鮮少討論國產化
國產化因子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執行過程,鮮少討論。這也反映在過去幾年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審定會的討論上,從2010年一直到去年(2017年)的躉購費率,均未考量國產化,或者說,也不敢張揚地討論國產化。
在離岸風電費率的討論上,從2015年開始的躉購費率,都是沒有要求國產化的費率。不過,費率卻均居高不下,分別為,2015年5.7405、2016年維持5.7405,而2017年,甚至不降反增,增加至6.0437。
這幾年世界其他國家的離岸風電費率,均是逐步下降,而面對台灣這樣跟世界迥異的數據變化,特別是,經濟部應有責任跟全民解釋,為什麼2017年的(非國產化)費率,卻是不降反增?
2017年的費率,明顯偏高
在去年(2017年)定2018年費率的時候,終於出現相關國產化議題的討論。相關討論,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參閱「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審定會資料 」的資料。
照道理,針對這種國產化的導入,應有很多國產化參數的建議,但非常弔詭的是,大部分業者提供的建議,都是建議維持過去的費率。
明明過去幾年的費率並沒有考量國產化,但開發商反而建議維持?原因可能跟2016年與2017年費率,並未隨著國際趨勢下降,甚至不降反升,導致這一個原先設計並不包括國產化的考量,卻反而划算有關。看來業者也間接肯認,2017的費率明顯偏高。但可惜,經濟部都一直沒有給全民一個交代,只是一直跳針,強調是馬歸蔡隨的延續2015的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