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六年總統暨立委大選結束,民進黨以橫掃千軍之姿,囊括國會過半席次,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以史上最高得票率當選下一任總統,接下來就是政權交接的重頭戲,馬英九總統在第一時間致電蔡英文,祝賀之餘自然提出多數黨組閣,蔡英文依例沒有具體答案,卻在國際記者會拋出意向:依照憲法程序,請總統提名一個「符合新民意的看守內閣」。至於後續則交由雙方秘書長先行協商。
大法官早有解釋:立委改選後總辭為義務性總辭
蔡英文的答案,連憲法學者都聽不懂。憲法(增修條文)不是立法院內規,朝野協商明定於內規,總統做為國家的憲政機關,權力來自於憲法「著毋庸議」,多次修憲後,儘管取消了行政院長的副署權,和立法院的閣揆同意權,但是,大法官解釋包括四一九號、三八七號,其意旨非常明確,即大法官認為行政院於立法委員改選後總辭,「為義務性之總辭」,而於新總統就任時「為禮貌性請辭」,換言之,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責,而非向總統負責,及至四六一號解釋,大法官依舊強調,行政院應依民意政治原理向立法院負責,參謀總長也有到立法院備詢之義務。
中華民國憲法從開始就是一個拚裝車,從臨時條款到憲法增修條文,拚裝車本質不變,但不論如何拚湊,並沒有改變總統、立法院、行政院的基本關係,就算不用「雙首長制」這個名詞,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的沒有任何疑義,遑論當年修憲很明確就強調增修條文「雙首長制」的精神。馬英九在第一時間致電蔡英文提出多數組閣,合乎憲法賦予他的「義務」,但蔡英文的反應顯然還沒搞清楚,做為高票當選的新一任總統,她也是有憲法義務的。
兩次政黨輪替,李扁會、扁馬會已有慣例
要蔡英文以馬英九為師,她可能很不甘願,但不能不提醒,二00八年第二次政黨輪替,投票後兩週,馬英九即以總統當選人身份親赴總統府,與當時的總統陳水扁會面,而這不是馬英九第一次與不同政黨的國家領導人會面,在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就以在野黨主席身份在總統官邸與陳水扁會面,雖然會面顯然並不愉快,馬英九的所有發言在總統府紀錄與官網上全部「蒸發」,只留下陳水扁夸其言,二00八年四月一日的會面,扁馬兩人就九二共識鬥嘴鼓,馬英九還說要送本書給陳水扁看看,不論如何,這代表新舊任國家領導人,為國家下一步的發展擺開政黨立場,傾心交接,以讓政權過渡正常而順利。
在此之前,台灣已經經過兩次政黨輪替,雖然《交接條例》依舊付之闕如,但是,李登輝對陳水扁接任其情愛之護之,李扁不但會,還會了不只一次,儘管陳水扁還是拿著國安秘帳沒交接清楚為口實,他拿前朝本朝秘辛寫了幾本書;馬政府接任,儘管扁政府卸任前的數十台碎紙機還是一團謎,至少陳水扁表現出清清楚楚的一個態度,而馬英九也沒有因為這個總統弊案纏身,因為當時的陳水扁不只是個人而是國家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