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私刑絕非正義而只是逞兇鬥狠

2019-01-18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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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私刑者自認「行俠仗義」卻踐踏法治殃及無辜,何其愚蠢。圖僅為示意。(取自網路)

作者認為,私刑者自認「行俠仗義」卻踐踏法治殃及無辜,何其愚蠢。圖僅為示意。(取自網路)

「肉圓家暴案」只是冰山一角,台灣社會近來掀起一股私刑歪風,好像只是看不順眼的事情或是這人的行徑看起來是罪大惡極,即便沒有經過正當程序詳細調查釐清事件全貌、即便還在偵查中仍未確認真兇是誰,就有一群人「義憤填膺」自以為「正義使者」以暴制暴,包圍派出所、潑漆嫌犯家乃至痛毆被告,各種私刑應有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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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單就這群私刑者的行徑本身即存在兩大謬誤:首先,如果他們真因對方的暴力違法犯罪而憤怒,卻同樣用違法犯罪的暴力行為去對付其人,豈不荒謬?再者,他們動私刑時都拿「人民不信任司法」當藉口合理化自己的暴行,然這謬論要是成立,那簡直天下大亂了啊!怎麼說呢?如果有人因不信任司法就可以任意逾越法律施暴於他人,那麼學生因不信任學校就可以任意違反校規、汽車駕駛因不信任交通規則就可以任意行進而不顧紅綠燈指示、士兵因不信任長官就可以不服從命令……,如果凡事都可「比照辦理」的話那社會能安定嗎?

實際上,這些私刑嫌犯乃至包圍警局的眾人,很多都是當地的地痞流氓,不少都有刑事案底乃至前科累累(搞不好有些前科甚至比他們施暴的對象還重),比如說這次去毆「肉圓爸」之綽號「鱷魚」的陳姓男子本身就有槍砲、強盜、恐嚇前科,上個月才剛因非法持槍遭交保候傳,試問陳男的犯罪紀錄有比「肉圓爸」還「高尚」多少?我們不妨假設一個情境:如果一個有殺人(刑罰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擄人勒贖(刑罰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等重刑前科的黑道份子去毆一個像「肉圓爸」的家暴犯(傷害罪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然後被大家捧為「英雄」,世界上還有什麼比這個還更荒謬?

每次私刑行動往往會殃及無辜,就像這次肉圓店老闆娘也被家暴案波及,被打電話痛罵「妳到底有沒有加辣」、「妳是不是太忙忘了加,害人家小孩被打」。然試問老闆娘生意太忙不小心忘了加辣是犯了什麼大錯?

呂秋遠看「肉圓事件」,10大作為遏止家暴情況繼續蔓延 (圖/Pixabay)
作者認為,若真想發揮正義感杜絕家暴,舉凡多留意周遭的人有無異樣並協助通報、匯集民意力量督促政府建構更好的社會安全網等等,絕對都比私刑更有效且合法。圖僅為示意。 (圖/Pixabay)

私刑者自認「行俠仗義」卻踐踏法治殃及無辜,何其愚蠢!打著正義名號自身卻也犯罪前科累累,何其諷刺!說穿了,不過就是一些地方小混混假「私刑正義」之名行逞兇鬥狠之實罷了!

私刑之舉不但阻撓檢警偵辦腳步,也妨礙案件進行,更對社會風氣與治安產生不良影響,實在相當不可取。以肉圓家暴案為例,若真想發揮正義感杜絕家暴,舉凡多留意周遭的人有無異樣並協助通報、匯集民意力量督促政府建構更好的社會安全網等等,絕對都比私刑更有效且合法。

*作者為中興大學學代會學生議員,曾任校務會議學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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