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環境改變下,上周傳出有風電開發商決定「不玩了」,已發函要搭配的國內廠商「已動工的合約停止執行,未動工的合約重新議價」。坦白說,這種結果不讓人意外;經濟部該作的是全面且務實的檢討與調整能源政策,而不是一味遷就廠商調高費率,更不能、也不該「與廠商演雙簧」。
去年11月大選綠營大敗,幾個號稱「風電重鎮」的縣市全丟掉政權,「以核養綠」公投也通過,11月底經濟部公布的新年度(2019年)躉購電價調降1成多,同時取消「前高後低」制。接著因換黨執政後的彰化縣政府拒發風電同意函,導致幾家開發商不再適用每度5.8元、享有「前高後低」優惠的條件,只能適用每度5.1元的費率。當時,開發商曾對此表示抗議、揚言可能撤資,經濟部為此幾次與廠商開會溝通。
這次傳出「開第一槍」的是丹麥風電大廠沃旭,先前是通知在台供應鏈,預付款「減半」,現在則是正式發出通知,「已動工的合約停止執行,未動工的合約重新議價」。沃旭也證實已正式發出法律通知函,要與所有台廠重新辦理修約。
可能想見的是,先前已對廠商「釋出善意」、說出考慮將台灣地質、海相因素及國產化合約納入考量,把每度5.1元躉購費率上調的經濟部,這次藉著沃旭可能撤資事件,必然再把此納入調高費率的理由。
坦白說,從經濟部與開發商的互動來看,確實讓人懷疑經濟部與與廠商「唱雙簧」,想方設法要給開發商更高的費率。不過,必須強調的是:經濟部再要給開發商高費率、優惠條件,已經完全缺乏正當性了。
一來經濟部給出的費率,不論是每度5.8元「前高後低」的費率,或是之後5.1元價格,與近1年各國開出的離岸風電價格(一般在每度台幣2-3.5元,超過4元者幾稀)相較,明顯偏高,這個為期20年的合約簽下,台灣要多支付外商的電費是以數千億元計。
再者,當初經濟部用高費率吸引開發商的理由是:2025年全面廢核,必須有替代電源,因此綠電有其急迫性。但以核養綠公投通過,2025年全面廢核導致綠電的急迫性,不再是經濟部用來給予開發商厚利的理由了。
相反的是,經濟部現在該作的應該是務實檢討並減少風電比例,在核電廠延役、核四啟用商轉的情況下,台灣綠電的比例與推動速度都可調整。經濟部當知,「十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蔡政府能源政策最大的錯誤,就是因為反核神主牌而急著全面廢核,但規劃接替的供電系統,一個是又貴又難掌握進度的綠電,一個是有污染與排放增加問題的火電。經濟部年後將提出能源政策的調整方案,官員應跳出意識型態、更獨立於政治干擾,以專業、務實態度提出計劃,兼顧供電的穩定、價格、環境影響、多元與安全。
至於對綠電開發商而言,沃旭如果真的撤資,或許都會有「兔死狐悲,勿傷其類」之感嘆,但必須強調的是,風電遴選制中開出的高費率與優渥條件,原本就是在綠營政治主導下、經濟部放棄或缺乏專業下,才能出現帶著「夢幻」性質的費率與條件。這種不實在的夢幻價格與條件,確實可能因政治變化而改變甚至消失。
沃旭有意撤資的因素之一是說:政治風險太高。而因為價格過高的因素,這個政治風險可能會一直存在;九合一大選地方變天讓外界看到「政治風險」在地方層次上的兌現,如果明年大選民進黨敗選,「政治風險」就可能在另一個層次─中央政策與支持度上兌現。
現在經濟部官員可以大膽不懼未來的司法風險,努力的圖利開發商、給開發商更好的條件,但這些好條件是否能兌現、到口的肉是否能吞下,還要看未來發展與變化,開發商只能小心自負風險。當然,經濟部那些膽大妄為的官員,也要自負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