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靖宇觀點:臺灣貪腐問題凸顯臺灣教育的百密一疏

2019-02-10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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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無論教授或老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從教育的本質來說,身為教師即為標杆楷模,貪污的行為對於後學所帶來的影響頗巨。(資料照,取自台大網站)

作者指出,無論教授或老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從教育的本質來說,身為教師即為標杆楷模,貪污的行為對於後學所帶來的影響頗巨。(資料照,取自台大網站)

教育乃國之根本,關係重大,識字率是教育對於提升社會功能結構的重要功能之一,簡言之,國家一般民眾識字率越高,教育的普及率也就相對提升;教育的普及率上升,國家的行政措施透明度也就相對的提升;國家的行政透明度越高,對於消除貪腐的機會也就相對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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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教育的宗旨是育才,道德的教育是根本,道德的教育與貪腐的產生有其極為重大的關係。以臺灣地區為例,隨著經濟發展與全球化的影響,國民接受基本教育的年限逐漸延伸,這是先進國家普遍的國民教育政策,因此臺灣地區在2014年正式將九年國民基本教育改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十二年國教新課綱審議,社會科綱領部分今日繼續審議。(教育部提供).JPG.jpg
台灣進入十二年國教,延長國內的教育時程。圖為新課綱審議。(資料照,教育部提供)

貪腐問題離不開道德問題,道德問題離不開教育問題,而教育問題更關係到社會問題的存在。反觀臺灣地區教育改革過程中從自願就學方案、建構式數學、廣設高中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九年一貫課程、教育課綱等一系列教改方案的推行進行的如火如荼,反而道德相關的教育卻不見任何改革。臺灣地區的道德教育儘管在課程上有著公民與道德等相關課程,但實際上在學校卻是極為不被重視的課程。受到全球化的影響,升學主義是現今臺灣地區所有學生家長關注的重點,從中學時代開始學生所重視的都是各個學科的高分,尤其是智育部分,國文、英文、數學這三門學科課程所佔有的比重是最高的,升學以此為判斷優劣的標準。

因此,在這種硬式教育的氛圍下,造就出一堆只會考試的學生,而倫理道德與遵守法律的表現就非常的不理想,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下,相對造就出許多高知識份子利用其智慧來從事違法犯罪的行為。

綜觀現今臺灣地區貪腐案件,近幾乎可以見到的都是學歷顯赫之白領階級,這些高知識份子的貪污手法及規避手法通常都不易被發現,執法單位對於相關證據的收集相當不易,所以不容易將其起訴。例如:2012年臺灣地區學界爆發公私立大學教授以不實單據核銷國科會補助款貪瀆醜聞,將教育科學研究經費私用的貪污行為,數百名的教授因此受到起訴。

然而,整起貪腐事件過程中教育部長蔣偉甯、國科會主委朱敬一、中研院長翁啟惠、民進黨謝長廷、民進黨蔡英文、時任臺灣大學校長李嗣涔等人為此介入聲援。而他們之所以會有這樣行為,其主要原因是當時臺灣地區的大學教授是否界定為公務人員產生了不少的爭議。其次,這群涉案教授多為臺灣地區重要專案主持人或專案研究核心團隊學者,因為他們對於臺灣地區學術界的貢獻與整體未來發展有其重要影響力。

20180706-國立台灣大學前校長李嗣涔(6日)出席全國大學自主聯盟記者會擔任主席。(曾定嘉攝)
前國立台灣大學校長李嗣涔曾出面聲援2012年由大學教授而生的貪腐事件。(資料照,曾定嘉攝)

誠然,涉案的教授除了人數眾多,絕大多數都是理工科的教授、學者,可以說都是國家的精英,且所涉的金額不高,有的是幾十萬元,有的才幾萬元,若統一定調以貪污罪來偵辦,對這些教授學者來說,可以說是情輕法重,國家要培養一位教授並不容易,如果因此要被判刑坐牢,冠上貪污罪名,就等於毀了其學術地位及一切,茲事體大,不可不慎。

但實際上,根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08號解釋》明確指出教授與老師非公務人員,如果要以公務人員的法令來界定貪污有所困難。但是,無論教授或老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從教育的本質來說,身為教師即為標杆楷模,貪污的行為對於後學所帶來的影響頗巨。據此,不得不去思考現今臺灣地區的教育環境、本質與目的都已經產生相當程度的偏差。

*作者為行政管理系,管理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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