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提出「正義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的主張,並且認為社經條件分布不均,將會阻礙實現正義的社會:即讓人人享有實質的自由與基本權利。這樣的考量不難想像,比方說出生在貧窮弱勢家庭的小孩,從小接觸到的教育資源就會比富人的小孩來得少,而教育是影響一個人未來人生的關鍵領域,一旦教育的起點不同,未來人生亦會大不同。如《世界不平等報告2018》一書所揭示的,在美國,低所得群體的小孩上大學的百分比遠遠低於高所得群體的小孩。父母是所得群體下層10%的100位小孩裡,上大學的只有30位;但在父母是上層10%的100位小孩裡,卻有90位可上大學。
另外,即使社會上任何的職業、工作是公平開放給所有人的,但事實上並不是每個人都有實質的條件可以爭取到這些職業、工作。為了彌補這些差異,羅爾斯提出了有名的「差異原則」(the difference principle),主張在社經條件分配不均的條件下,必須以受益最少的成員有著最大的利益為原則。
政府在實務上要落實「差異原則」,事業救濟金、醫療補助、教育津貼等都會是重要的做法。政府要花費更多的支出在窮人身上,則需要對富人抽取更多的稅收。這樣的做法當然是企業或富人不願意發生的,他們認為這是「劫富濟貧」的做法。在美國,政府是否應該要干預/調節市場的運作、對富人徵收更多的稅收來津貼弱勢群體,正是民主黨和共和黨在經濟政策上最大的爭論點。
有人認為通貨膨脹能夠降低資本報酬率,但皮凱提認為通貨膨脹造成的財富再分配,是「劫貧濟富」的做法,只會讓資本分配更加不公平。皮氏最後提出的是「累進資本稅」以及「全球資本稅」的方案,「全球資本稅」仰賴的是全球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而建立一套全世界財富的稅收安排,其目標在於對全球最富有的人徵收基於個人的「淨財富」的稅收。至於淨財富的計算方式,則是將該富人所擁有的金融財產,如: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合營股份等和非金融財產,如:不動產等的市價,減去負債後的計算結果。當然,皮凱提也提出了一些徵收稅率的想像,如100萬~500萬歐元稅率為1%,500萬歐元以上稅率為2%等等,也可以設想「全球財富的年度累進稅」,如10億歐元以上的資產稅收率為5~10%,20萬歐元以下稅率為0.1%等,以此類推。
「全球資本稅」的推動,必須建立金融透明度的管理機制,各銀行、金融機構要明確公開相關的財富數據,也就是信息共享,讓國際機關和統計部門提供可靠的全球財富的數據。但這些方案要求高水平的國際協作和區域政治一體化,這無疑難以實現在民族國家裡,但他始終認為,區域政治一體化是「對21世紀全球承襲制資本主義的有效管理」。皮凱提的思考,已經超出一個國家範圍內對貧富差距的應對政策,而是立基在全球的角度思考全球不平等的問題,其廣大的關懷以及恢弘的視野,值得我們進一步關注。
*作者為中正大學中文系兼任講師、中正大學中文所博士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