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德翔台北貨櫃輪在新北市石門岸際擱淺,當日天氣已屬惡劣,經由空勤直升機及海鷗冒險犯難的把船上21人全數救起,當媒體歌功頌德救難人員的事蹟,還在沈浸在歡樂的氛圍下,恕不料危機已經悄悄來臨,因岸際出現些許油環保署要求船東盡速派人處理,而李姓船公司代表表示,他們接獲指示後,緊急從向日方調來5名技師,台灣方面則派出1名代表,預計11日登船評估船隻受損情形,這6人身分並非外傳的「環保技士」,目的也不是「勘查油汙範圍」,而是勘查船損程度。
李員指出,11日氣候惡劣,民用直升機無法起飛,但環保署擔心溢漏擴大,因此以「環境污染調查」名義,協調空勤總隊出動海豚直升機載人,並請海巡署派出兩名特勤人員協助聯繫與吊掛,惟經技師初步檢測後,確定船上的燃料重油並未外洩。
而上述事實卻不然,因申請公務航空器需在前一日提出,環保署在未知11日之天候狀況又怎知民用直升機無法起飛,故有便宜業者之嫌,換言之,就連民航局都禁止直升機起降的天候,環保署依舊請空勤總隊協助載運船公司技師,這是致勤務人員生命財產於不顧啊。
而當天空偵機由海巡署人員協助相關人員至德輪上採樣並觀測周圍是否遭溢油汙染,至德輪的人員實乃為日本維修技士以假冒環保人員身份上船,查看船舶損壞程度,並報價船公司。更有消息傳出,如未發生3月11的空勤墬海事件,3月12日也將有另一批美國技士以同樣理由(觀測油汙)上德輪查看損壞程度,並報價船公司。
至於沿岸飄散的油汙,李員說明,那是擱淺後船艙進水,船長為了穩定船舶,保障船員安全,緊急打出的機艙水,一切符合國際公約,而水中僅夾帶機件潤滑油,並非燃料油。
換句話說,相關單位看到沿岸沾染油漬,僅「擔心」而非「確認」重油外洩,應要當下先化驗飄出的油水,應能得知是否為燃料油,就不用冒險送人至德輪上,也沒有接下來墬機意外。
台灣海上活動日益活耀,對於相關規範制度規定,一成不變,有某基層問上級長官,如果制度,規定不改,你覺得一樣會發生這樣的事件(墬機)嗎?
官:可能會吧。
基層:可能會?真的可能嗎?
官:好啦,一樣會發生這樣的事,但,這不就是救難人員的命嗎?
救難人員是國家的資產,更是發生事件的菩薩,不過他們不是神,也是肉體做的,背後也有一個家庭,我們應當愛惜這些資產,畢竟這些人培育不易,而不是在每次慘劇發生後再來的撫卹,賠償,慰問,追晉,這些都不是現任救難人員想要的,他們要的是把資源用在救更多的人。
檢討 一
國家應慎重立法,建立一個完善的出勤制度,救難直升機是「救人」不是免費的計程車,更不是為官者的棋子,雖然說海上有72小時的黃金救援,但是申請直升機的單位,真的了解甚麼叫做黃金救援72小時嗎?一味的申請滿72小時,每一架次出勤的直升機都是在燒錢,說真的,值勤到現在,當天沒穿救生衣的未找到的,幾乎就沒再找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