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出二十二億是一次性付出,中央不只擔負另一個二十二億,還要負責歌劇院的人事與業務經費,以及終年節目費用,等於台中市府與中央一起「生」下歌劇院,但養育責任全在中央,中央的預算則來自全國人民。
歌劇院涉及的地方與中央角色扮演,可與高雄大東文化中心興建始末相印證。二〇〇五年,中央確定興建衛武營藝文中心時,當時的高雄縣楊縣長一方面積極配合,另方面也在鳳山推動大東文化中心興建計畫。楊縣長要求中央補助工程經費,文建會以衛武營興建在即,且與大東距離甚近,予以婉拒,但高雄縣府仍執意興建,中央前後用特別預算補助大東兩億五千萬左右,其他人事員額、業務經費皆由高雄縣自行吸收。高雄縣市合併升格之後,高雄市府已把大東列為重要展演場所。
劇院不論歸屬中央或地方,本身就具有在地性的指標意義,有助於提升居民生活品質與促進地方繁華。但它不比一般建築物,建築主體完工驗收之後,機關、行號或一般民眾就可以入住,劇院工程落成只是一個階段,其長期營運所涉及的問題才剛要開始。
就劇院的定位而言,國家級劇院與縣市演藝廳服務對象不盡相同,胡市長倡議興建大都會歌劇院時,係以服務台中市民為主要考量。改隸文化部後,歌劇院與高雄衛武營、兩廳院同時轉為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旗下,成為全國展演的重要環節,與北、中、南國家級劇院建立節目流通的聯結,也自有一套行政法人劇院經營與管理系統。
台中是台灣重要都會,地位適中,以往表演場所只有中興堂與文化中心,如今擁有國家歌劇院,作為台中新地標與城市文明象徵,這是台中市民的榮譽,也是全國民眾之福。然而,台中的歌劇院體質並不太好,劇場資源相對匱乏,卻一出生就得與同胞兄弟衛武營,跟已經在台北運作三十餘年的國家兩廳院跑馬拉松。目前已知,未來歌劇院的營運一半外租、一半自製節目,其慘澹經營可以想像。台中官員、民代關心的應該是歌劇院未來營運問題,如何鼓舞台中市民更加支持劇場?歌劇院讓台中市民享受特優惠票價的後遺症,可能反映在製作成本上,而劇院與表演團體又互為一體,劇團、舞團工作人員待遇極低,又朝不保夕,經費縮減,恐影響表演節目品質。
記得中央核定歌劇院經費補助時,文建會曾向台中市府建議,應像衛武營藝文中心一樣,立即啟動在地團隊、表演人才、觀眾輔助機制,這種配套要真正落實並不容易,但也是不得不走的方向。台中市長念茲在茲的是硬體工程早日完工,完成一項任內政績,對於未來營運不太有概念,不知及早提昇在地團隊的表演能力,並透過劇場推廣教育,達到培養觀眾人口的目標。目前台中市府雖與各縣市一樣,有市級的扶植團隊,這是以扶植地方傑出表演團隊為主,與基層普及性的推廣與人才培育計畫,並不完全相同,而且也已慢了好幾年。
台中市民至歌劇院看表演特別優待,感覺回到半世紀前戲院送「招待券」給親朋好友或軍警單位的年代,持券者入場有被「招待」的「不一樣」感覺。台中文化官員與民代,如果只是「建議」國家歌劇院優惠台中市民與在地團體,尚可看作為民服務以及重視地方文化的樣態,倘若強勢要求歌劇院照辦,就是昧於表演藝術生態,感情用事了。
現任台中市長林佳龍昔日就是領銜提案的立委,應瞭解事件始末,明白市府的角色,以及尊重歌劇院專業營運的必要性。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