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為一名核電支持者,我會盡可能在這篇文章指出其優勢讓臺派的朋友參考。我認為能源不應該被區分為藍綠陣營的問題,而應該是臺灣人共同的問題。
(1)國土安全
臺灣是太平洋上的一座島嶼,四面環海但自產能源不足,僅有2%,我們98%的能源是依靠進口。以石油為例其進口能源依存度將近100%,來源是沙烏地阿拉伯、阿曼、科威特、安哥拉。天然氣分佈更廣從俄羅斯、卡達、馬來西亞、印尼及澳洲,而天然氣主要來自俄羅斯、印尼和澳洲。
但即便是分散風險,將來源地分散至不同國家,我們的來源地供應安全及價格依然會受到國際的影響,尤其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軍的威脅逐年增加,我們依靠船運天然氣的風險也十分大。因此,我們需要一個能夠撐持更久的能源,天然氣的安全存量為7-14天,目前平均1.5天需有運氣船運補一次;而進口燃料棒一次可以支持18-36個月,相當於1年到3年的時間。根據先前參考的資料,我們在護航上,天然氣由於是船運,所以每週需出動四艘巡防艦、一艘驅逐艦來組成船團來保護運氣船安全。
那麼對比出動十二架戰機保護一架運輸機載著核燃料棒著陸後用一年,不管怎麼看都應該是後者的利益比較符合臺灣,而這裡也尚未計算花費的油料成本。
(二)經濟發展
有賴於我們是海島的事實,在自產能源上只有2%,且不管是指太陽能或是風力能,都有條件限制,什麼條件限制?以離岸風電來說,我們夏天用電量是最大的,但是離岸風電是在冬季才有東北季風能夠發電;以太陽能來說,在未來10年內太陽能仍然需要大量鋪設才能達到穩定發電的作用。
所以在這樣的條件下自產能源依然不是穩定能源的一種,而在 「(1)國土安全」 的部份也提到,平均1.5天就要有一艘運氣船供應天然氣,而天然氣安全存量也只有7-14天,若因國際影響而導致天然氣無法進補,僅依靠不穩定的綠能及燃煤,那樣會造成全臺嚴重的經濟損失。
經濟屬於國家的軟實力,若因有限電風險而使經濟發展遲滯,對於中共來說無疑是拉攏臺灣人的好機會,不管是近年來的「惠臺三十一項政策」還是用於攏絡臺灣人的政策,都無疑會打擊臺灣人獨立自主的決心。
(3)民生安定:
在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的「核電解密報告二:從核電爭議中撥雲見日——綠色經濟報告」上,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大聲疾呼要從政策面強制推動節能並放棄追求GDP成長改走向綠色經濟。但我們回到現實層面,放棄GDP成長就是放棄社會經濟成長,也就是放棄公司業績成長。
經濟不成長與蕭條,根據許多國家的經驗最先受害的就是社會的底層與中間階級,富有階級對於經濟蕭條的忍受力往往較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