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法官性騷從輕罰改重判的啟示

2019-02-2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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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性犯罪、性霸凌都不該被容忍及忽視,面對性別事件層出不窮,任何人不分性別都應勇於對性霸凌說不。(示意圖,取自nmagwood@pixabay/CC0)

任何性犯罪、性霸凌都不該被容忍及忽視,面對性別事件層出不窮,任何人不分性別都應勇於對性霸凌說不。(示意圖,取自nmagwood@pixabay/CC0)

二月底將上映的傳記電影《法律女王》(On the Basis of Sex)講述的是美國現今女大法官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的真實故事,聚焦在她從初入哈佛大學法學院到站上法庭首次辯護的人生階段,在當時司法界以男性主導、而女性相對弱勢的年代如何為性別平等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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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台灣的司法界,自去年三月一樁令全國輿論譁然的法官陳鴻斌性騷女助理竟獲輕判還保住職位的風波以來,該案最近經監察院提請再審、職務法庭改重判免職,顯示司法終於有了人性、朝性平之路邁進。

回首當時引發喧然大波的輕判,核心問題與其說是判決不符社會期待,不如說是法官認知大有問題:這些輕判陳鴻斌的法官們,難道忘了性騷擾的認定應以被害人的主觀感受為主嗎?法官不遵法理判決,還拿「審判不用迎合輿論」當擋箭牌,企圖模糊焦點,更大言不慚地說出「法官是人也會犯錯」這樣對性犯罪被害人毫無同理心的幹話出來,被批是「恐龍」實在一點也不為過。被害人長期處在冒犯性、敵意性環境下工作之痛苦被漠視,法官們彼此官官相護輕放知法犯法的「自己人」,這樣的司法如何昭社會公信?

近來私刑歪風興起,縱然逞凶鬥狠的私刑者絕非正義使者,同時也不能拿「不信任司法」合理化自己的暴行,然不可否認這類現象的盛行、獲得許多網民叫好多少也反映民眾對「恐龍司法」的不滿。不論是官方還是民間對於公務員的滿意度獲信任度調查,法官總是敬陪末座。蔡政府高喊司法改革,但人民卻無感,「恐龍司法」狀態沒有具體好轉恐是一大主因。

任何性犯罪、性霸凌都不該被容忍及忽視,面對性別事件層出不窮,任何人不分性別都應勇於對性霸凌說不。司法必須有人性才能重拾民眾對司法的信心,否則司法改革的口號再美好、再響亮,只要迂腐冷血的「恐龍」都還在而無法被汰除,那私刑歪風恐怕永無寧日、司改也永遠不可能成功贏回民心。

*作者為中興大學學代會學生議員,曾任校務會議學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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