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後有心的環保團體追究某個開發案,就會翻出當初錯誤連篇的審查結論,舉例來說,台南永揚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環評書寫沒斷層、沒地下水、周圍沒有村落,最後顧問公司還因偽造環評書被判刑,最後被撤銷。而這兩年備受爭議的兩座掩埋場,高雄馬頭山、台南龍崎,再度出現斷層及地下水的爭議。
另一個例子,國光石化的環評書寫開發理由是要補中油五輕關廠減少的乙烯,但之前中油三輕擴廠說的也是相同理由。後來馬總統宣布國光石化暫停在彰化海岸開發,理由是區位不當,但審查期間為什麼就沒有單位提到區位有問題。
2014年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交通服務不足,提出「水里大彎服務區開發計畫」,這個案子一路跑程序,最後在二階範疇時才被環保團體發現位於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一個法令規定不得開發的區位,但事前包括環保署毒管處、南投縣環保局通通都沒意見。
環評審查要回歸科學,環評委員要得到正確訊息
就連經濟部自己的水、電開發案也需要進一步說明,當台電、中油都在各自開發天然氣接收站,有沒有可能進一步整合以避色浪費?還有空汙問題,一地開發增加的汙染,可以用另一地「沒用完」的空汙額度抵嗎?健康風險評估不計算既存風險合理嗎?這些問題也可以安排空保處跟環評委員好好說明一下。
不只是水、電、空汙問題而已,土地也經常產生爭議,過去許多環評時聲稱說會帶動多少投資及就業的園區,最後都變蚊子園區,只成就政客炒地皮。
環評經常被批評不科學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環評委員無法得到正確資訊,最後審查都被一些非科學因素左右,僵持不下時就動用最不科學的方法,表決,這樣無法平息爭議,只會造成更多對立。環評審查要回歸科學,相關單位有義務提供環評委員更多訊息,相關議也應多舉辦,但下一次千萬不要再搞砸了。
*作者為獨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