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麵過期了到底還能不能吃?看完食科專家這篇中肯分析,就知道該怎麼辦啦

2016-07-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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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某食品大廠爆出使用過期原料的新聞嗎?其實只要保存環境良好,多數食品並沒有所謂過不過期的問題!

之前介紹了食品包裝標示有效日期的重要性,同時也剖析了該期限與安全未必有一定的關聯性。以市售的包裝食鹽為例,有效日期一般三到五年,站在法規的立場,這些產品一旦過期,丟棄也實在是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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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不少鹽類產品在行銷上都愛用遠古、萬年等字眼,而事實上,這些海鹽也的確是從遠古就存在的海水蒸發而成,只是不斷在循環再生,如此說來,這樣產品豈不是早就「過期」?現實生活中類似的矛盾實在不少。

有別於我國的管理方式,除了嬰兒配方食品外,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並沒有強制要求業者在食品包裝上標示日期標籤(date-labeling),基本上由業者自行決定標示與否,嬰兒的配方食品必須標明use-by (此日期前食用)的日期,目的只是為了營養含量無太大變化。

有些州也會對部份食品要求標示日期,但不少地方連標示都不需要,若業者主動標示的話,標示也沒有統一的系統,一般常見的有sell-by(出售截止日期),是指商店可將產品展示販售的期限,而best if used by(此日期前使用最佳)或use-by則是提醒消費者產品能維持最佳品質或風味的日期,意思上有點類似日本常用的賞味期限。

參考美國農業部(USDA)一些向民眾宣導日期標籤的食品安全資訊,可以看到這些官方的內容相對理智,像是強調best if used by及use-by只是與品質有關,並非安全的指標。比較特別的是,宣導資訊中也會向民眾清楚解說,許多不易變壞的產品(如:餅乾、罐頭),只要在家中能妥善存放,並不會因為超過包裝上建議的日期,就會在品質、衛生與安全上出現明顯的變化,甚至在官方的教育網頁公開說明,冷凍和冷藏可延長食物的保存,就算是一些容易腐壞的食品(如:肉品),若能妥善的以冷凍(frozen)低溫保存,有效避免微生物的問題,這些一直維持凍結的食品在安全上並無一定的期限(safe indefinitely)。

乍看之下,這些訊息似乎並無提醒民眾注意食品的安全,但事實上,背後是希望消費者能透過科學、理性的角度,了解只要有適當的冷凍處理或保存環境,食物是可以長期保存,且品質能夠長時間的停留在原點,讓民眾能理智看待包裝上的日期,不必只要看到過期就以為食物一定有問題,將之丟棄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其實,只要保存條件良好,多數食品經長期存放都是安全的,影響最明顯的往往只是風味上的問題。很多人會習慣將食鹽或陳年普洱茶拆封後,倒進罐子中慢慢使用,只要顏色、風味和外觀不變,又有多少人有想過期與否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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