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作有感:「惡魔,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創造的。」不止一次聽過:「我覺得鄭捷/殺童案沒有什麼,我其實也想過這樣殺掉父母/同學。」這也是我認為「感覺壓抑/情緒隔絕」最可怕的事情:
當你因為太痛而開始決定讓自己「沒有感覺」時,你就真的以為自己什麼感覺都沒有了。
然後,你就會想要去消滅那讓你痛苦的根源;如果不敢,你學會把憤怒發在別人身上,乾脆毀滅別人,以為可以這樣獲得解脫,但你仍然小看了自己。
那還有一點愛的、一點人性的、一點罪惡感的,以及你自己的人生。
為了別人在你身上犯的錯誤,你受傷了。以前的你,沒有力量反抗;而長大了,你有力量了,你不只有「承受」的這選項,你發現你有力量,於是,你唯有用憤怒與攻擊保護自己。
但是,真正的傷口,並沒有因為你攻擊別人而痊癒,只是沒有感覺而已。那些生氣,還可能因此越來越多。
就像是去打架的孩子,滿腔的憤怒:「我就是看他不爽」,那背後其實是深深的傷。
而且,因為別人在你身上造成的錯誤,你付出了、犧牲你與無辜他人的整個人生,值得嗎?
曾遇到好多,因為過去被嚴格甚至不當管教,以現在標準算是家暴(不管是精神或是肉體)的過度管教,造成現在這樣的大人。感覺與情緒隔離的大人。
如果連自己心裡的痛都感覺不到,怎麼會知道別人有多痛。
最可怕的,是這種家庭,外人說不定覺得看起來很不錯;別人會告訴你:「你的痛苦,是因由於你太不知足。」於是,連感受都被否定,自己也就這樣被否定了,好像那些痛苦都是錯的、多餘的、不應該的。
於是,痛就會變成恨。恨不懂這些的人,恨讓自己變得這樣的人。
然後,就想毀滅。
但是,我仍然認為人有選擇,人可以選擇去把自己的傷口修復,而不是無止盡的發作那些憤怒。
那些修補,就是對自己的愛。還有,相信自己擁有力量,可以好好對待自己,可以當自己更好的父母。
過去的遭遇,不能當作讓無辜的人受害的藉口。只是,多希望在他們開始覺得「這麼做沒關係」之前,能有人讓他們學著有感覺,感覺自己的傷,知道自己的痛,而用真的能幫助自己的方式,幫助與保護自己。
那可能是他們從來沒有學過、也沒有被這樣對待過的溫柔方式。
或許,那就是我們(曾經)期待別人對待我們的方式。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周慕姿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