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天皇為何想生前退位?每月僅休5天,行程比通告藝人還滿

2016-08-15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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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仁天皇於2016年時發表談話,委婉表達退位意願。年事已高的明仁天皇擔心,隨年紀衰老,恐無法全心全意的完成天皇的公務,盼望獲得國民的理解。然而,天皇在至今日本社會中到底扮演什麼角色,二戰前後又有什麼差異,透過《明治憲法》和《日本國憲法》兩部憲法,帶你一探其中端倪。

天皇的角色,以第二次世界大戰為分界,從《明治憲法》(又稱《大日本帝國憲法》)至戰後的《日本國憲法》中,在地位與權能上主要有四項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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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滅的神格性 主權在民

明治憲法第一條指出:「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大日本帝国 ハ万世一系ノ天皇之ヲ統治ス),所謂萬世一系,可追溯至日本天皇的起源,神武天皇,為天照大神的後裔。建立了天皇的神格性,而明治憲法則以法律加以確認,保障天皇在政治的絕對權威。

日本國憲法中則去除天皇的神格性,於第一條中規定:「天皇是日本國象徵,及日本國民統合的象徵。其地位基於主權 所在之日本國民的總意」。(天皇は、日本国の象徴であり日本国民統合の象徴であって、この地位は、主権の存する日本国民の総意に基く)。將天皇地位重新定義為日本全體國民的象徵,體現了「國民主權原則」。

徹底的政教分離

明治憲法中,天皇具有神格性,信仰天皇祖先的「神道教」被視為國教,甚至在明治五年三月創立教部省,確立政教合一,設立大教院,主祭造化三神和天照大神。日本國憲法中,為主權還於民,加上一九四六年,昭和天皇也發表「人間宣言」,否定天皇為現人神的觀念。因此,日本國憲法改採政教分離制度,國家及附屬機關不得實施宗教活動,天皇禁止參加宗教儀式。

過去裁判兼球員 現在出了問題內閣攬

明治憲法第四條指出:「天皇,爲國之元首,總攬統治權,依本憲法條規行之」(天皇は、国の元首であって、統治権を総攬し、この憲法の条規により、これを行う)。在過去,天皇集行政、立法及司法權於一身。

日本國憲法第四條則規定:「天皇只能行使本憲法所規定的有關國事行為,並無關於國政的權能。」(天皇は、この憲法の定める国事に関する行為のみを行ひ、国政に関する権能を有しない)。

現今,天皇的權能必須透過「大臣助言制」,即行使國事行為必須透過內閣的建議與承認。如此一來,因為背後的權限來自內閣的賦予,天皇行使國事行為的責任,自然由內閣承擔。

何謂國事行為

《日本國憲法》第七條中規定國事行為的範疇,其中包括法律條文的公布、召集國會、解散眾議院、任免官員及接見外國公使等十項工作。

日本國憲法規定天皇的國事行為,其中包含接見他國外交人員。(圖/StateHubs@flickr)
日本國憲法規定天皇的國事行為,其中包含接見他國外交人員。(圖/StateHubs@flickr)

避免亂花錢 皇室的「零用錢」國會要審查

明治憲法中,由「皇室典範」規定皇位繼承、皇族財產及皇室婚姻等相關制度,位階等同於憲法,並不受國會監督。而日本國憲法中,「新皇室典範」成為憲法之下的法律,皇室的花費需列入預算,並受國會決議、監督。中國時報報導指出,皇室一年的花費折合臺幣約25億元。

天皇行程滿檔 比通告藝人還要忙

天皇公務到底多繁忙,東森新聞日前指出天皇的公務行程,上看連續18天,甚至一個月僅休息5天。實際查詢日本宮內廳的資料,天皇光在2016年7月公務行程就高達40件,其中7月6日一天內甚至擠滿4個行程,不只要接見外國使節,還要出席慈善公益活動,其勞累程度,可見一般。

不少網友嘲諷宮內廳(日本政府負責天皇事務的機構)才是真正的黑心企業,也有網友對此表示不滿,認為政府這樣根本是迫使天皇過勞死。在天皇2016年7月的行程中,就包含了3次的身體健康檢查,明仁天皇的健康情況,是否能繼續負荷國家精神代表的重責大任,也確實令人擔憂。

天皇公務繁忙,七月份公務行程高達40件。(圖/swu25251@twitter)
天皇公務繁忙,七月份公務行程高達40件。(圖/swu25251@twi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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