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被攻擊的人,基本上就是所謂的濫好人。也就是說,很難拒絕他人要求的人,或是希望能被大家喜歡、被大家接受、想受歡迎的人。以精神分析學的角度來看,他們希望盡可能去滿足他人的欲望。
這類型的人在年紀還小時,通常是父母口中的乖孩子。因為他們非常希望獲得爸媽的寵愛,所以會想盡辦法滿足父母的欲望。他們總是很聽父母的話, 處於被動的一方。而這種行為與態度,即便長大成人,也不會改變。如果你是這種人,就必須特別注意。
而不容易成為攻擊目標的人,簡單來講,就是會被旁人認為:「如果我攻擊他的話,應該會被報復吧。」
所謂霸凌,基本上就是欺負弱者的行為。無論是在學校或者職場,都有上下強弱的關係,因此也會形成一種強者欺凌弱者的結構。握有某種程度權力、力量的人,會去欺負沒有這些力量的人。
換句話說,容易被欺負的人,大多都是安靜、不太會反擊的人。
因此,如果被人攻擊的話,請表現出「我可是會反擊的」、「小心我以牙還牙」。有必要的話,在某種程度上虛張聲勢也無妨。重點是要讓對方認為: 「這傢伙好像會反擊!」、「他似乎不是省油的燈!」
即使你並不想把對方擊倒,但也得回嘴,才不容易被當成是攻擊的目標。
別以為當個好人,人生就不必這麼累
有些人會誤以為自己的價值觀等於社會衡量的標準,還會強迫別人遵循這套原則。而且,這種人經常攻擊他人。面對這類型的人,有必要以「你的衡量標準是你的,和我不一樣」的想法,將彼此區分開來。越有攻擊性的人,越會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標準或情緒。因為他們相信自己絕對正確。為了駁斥這種行為,你必須讓他知道,「你的想法和情緒跟我不一樣」。
正確答案不會只有一個。說得極端一點,大家認為「不可以殺人」是絕對正義,但如果是自己遭到攻擊,在快被殺害的狀態下,也很可能反手殺了對方,這卻是正當防衛。
所以,根本沒有「絕對正義」可言。
容易被攻擊的人,其實都沒有自己的一套標準,也就是我們前面提到的濫好人。他們經常配合大家,並且會看對方的臉色行事。所以乍看之下,他們似乎很為大家著想;但換個角度來看,他們其實根本無法自己做決定。
就連在面對人生時,他們也會用別人的標準來判斷、做決定。到最後,只能藉由滿足他人的欲望,來確認自己的存在感與價值。如果無法獲得他人的評價或認同,便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意義。
另外一種人,則是因為他們不想為自己做的決定負責,所以希望別人做決定。也就是無法說出,「這是我自己決定的事,我會負責」的人。他們長大之後,才會開始建立自己的衡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