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馬德拉斯高等法院先前發出重大命令,令坦米爾那都省政府原則禁止父母對雙性別嬰兒和兒童進行「性別重新安排手術」,應把決定性別的權利留給雙性人足齡時決定。
馬德拉斯(Madras)高院這項命令,對長期向政府提出請願,要求印度中央政府和各省政府反對「父母對雙性嬰兒或兒童進行強制性別重新安排手術」的雙性人活動家來說,是一項重大突破。
印度人報(The HIndu)今天報導,馬德拉斯高院法官史瓦米那尚(G.R. Swaminathan)4月22日頒布命令,要求坦米爾那都省(Tamil Nadu)健康與家庭福利廳簽發政府命令,指示醫學教育主任確保除因避免危及生命問題的例外情況外,性別重新安排手術不被濫用。
醫學教育主任是印度各省健康與家庭福利廳的部門主管之一,主要協助省負責健康與家庭福利的次長等人推動業務。
這項政府命令要求醫學教育主任組成一個包括小兒科外科醫生、泌尿科醫生、社會及心理學工作者或雙性人活動家,和一名職位不低於省副廳長層級的官員組成4人委員會,對每個提出性別重新安排手術個案進行評估,看看是否屬於因避免危及生命而需要強制進行性別重新安排手術。
雙性人是指出生時就同時具備男性、女性甚至更為多樣的性別特徵,大約有40種公認的不同雙性人類型。印度一些父母在生下雙性嬰兒後,往往會利用性別重新安排手術或激素進行性別干預,讓雙性嬰兒成長時最後只具備一種性別。但坦省政府命令提到,雙性兒童受到醫學上不必要且不可逆轉的性別干預,可能對雙性兒童身心健康產生終生後果。
法官史瓦米那尚引述世界衛生組織(WHO)一份「性別健康、人權和法律」報告,呼籲延後割除男性或女性器官的手術,直到雙性人達到足以自己做出決定的年齡,再由本人自行決定。
史瓦米那尚在判決書中強調,父母同意進行性別重新安排手術,不等同於嬰兒或兒童已同意這項手術。這名法官認為,政府需要展開持續性的宣傳活動,鼓勵父母不要認為生下雙性嬰兒是窘迫或羞恥的事。
責任編輯/林安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