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收工,日本戰敗了,照理說接下來的進程是:一、日本向同盟國宣布停戰;二、同盟國接手代管臺澎;三、日本跟同盟國簽訂和平條約,註明臺澎應該還給中國。好的,日本確實停戰同意投降了,第一階段完成。同盟國中國戰區的中華民國也來代管臺澎了,第二階段也完成;雖然接管的同時,臺澎人民已經以為從此就是中國人了,而中華民國也儼然以統治者自居,反正你們遲早都會是我的人嘛,就好像小孩端菜上餐桌時誰不先偷吃顆貢丸,橫豎開飯後也是我的東西沒差啦。
但是想不到,日本跟同盟國簽訂和約的時間拖得那麼久,短短幾年內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改變。比如說發生二二八事件,中華民國軍隊屠殺的臺灣人其實仍是日本國人民(因為日本還沒簽和約,尚未把臺澎權利正式讓渡給中國)。對中華民國而言更慘的是,這段時間內它已經失去大陸土地,只好擠到原本代管的臺灣地區來借住。
以下文字早個30年發表,作者就入獄了
1951年,48國(但不包括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日本簽訂《舊金山和約》,盟國正式結束對日本的戰爭,日本也放棄對臺澎的權利、權限與要求。然而並未說明臺澎須讓渡給那一國—之所以兩個「中國」都沒參加,是因為諸位強國叔叔阿姨還沒辦法決定誰才能代表「中國」。美國為了解決這件事,從中斡旋,於是隔年讓中華民國與日本補簽一下《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簡稱《中日和約》)。接著,最複雜的問題就在這裡!
當今外交部的說法是:在《中日和約》裡,臺澎已經歸還中國,而中華民國,恰巧就是那個中國。而且戰勝國先占先贏,占久了就可以合法擁有土地,所以臺灣澎湖就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無誤。不過中共也跳出來說,想當初清國滅亡,中華民國能繼承清國土地;今天中華民國滅亡了,中華民國的所有土地,包括臺澎,當然也是我的啦!(中華民國弱弱地說,喂我還在場耶,你再講我就、我就辦徵文比賽了喔!)
如果諸君以為:原來就是兩岸在吵誰才是正統中國,誰就可以拿到臺澎而已,那就低估這問題的複雜性了。
有一派「臺灣主權未定論」支持者則抓到漏洞:中華民國在1952年跟日本訂了《中日和約》沒錯,但日本在早先的《舊金山和約》已宣布放棄對臺的一切權利,在《中日和約》怎能再一次決定臺灣的處理方式?你回春堂朱二啊你,去年你已經放棄臺灣了,今年哪來權力把臺灣送給中華民國?(朱二:「可能是小人記錯了,大人。」)
而且同年在《中華民國外交部對日和約案》卷第54冊白紙黑字地記著:「查《金山和約》(注:就是《舊金山和約》,不是新北金山區的和約)僅規定日本放棄臺灣澎湖,而未明定其誰屬,此點自非《中日和約》所能補救。」
臺灣主權未定論支持者大喊:「猴!沒收功就罵髒話!這下換你沒有特異功能了!」你外交部自己都承認《中日和約》無法決定臺灣歸屬於哪國,所以臺澎主權根本就是《舊金山和約》所寫的,日本必須吐出來,但沒寫屬於任何國家。等等,這麼一講,中華民國在臺灣,根本也就是戰後的代管政府而已,不是臺澎的真正政府啊!(中華民國硬硬地說,喂我還在場耶,你再講我就、我就辦徵文比賽了喔!)
這是臺灣史上最大難題,有待未來的臺灣人一同發揮智慧解決。(沒錯,我把這問題丟給讀者您了。什麼?你說我怎麼不解決?我是什麼咖啊,怎麼會輪到我解決這種問題呢?)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究竟出版《臺灣史上最有梗的臺灣史》(原文標題:台灣地位未定論與費馬最後定理並稱世上最難解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