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曾公開解剖死刑犯,剜出器官當場餵狗,剝皮製成錢包…而今卻要求我們廢死?

2016-12-22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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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三三年,來自法國的移民勒布朗(Antoine LeBlanc)經過一番波折,終於在美國紐澤西州的莫里斯敦(Morristown)找到住所,有一位好心的法官沙爾(Samuel Sayers)收留了他,讓他住在自己家中的地下室,以餵養豬隻及劈柴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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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星期後,勒布朗不知為何亂棒打死了沙爾法官一家人,連僕人也不放過,逃亡前還將他家中的珠寶一併帶走,不過沒多久就被警察逮捕歸案。受命法官福特(Gabriel Ford)只花了二十分鐘訊問,就將勒布朗判處絞刑,而且行刑後將他的遺體交付外科醫師做公開解剖。據歷史文件記載,超過一萬人觀看勒布朗的絞刑過程,有很多人是在得到消息後,從其他村落趕過來湊熱鬧。

勒布朗的遺體被送到對街的外科醫師康菲爾德(Dr. Canfield)及亨利(Isaac Henry)那裡。兩人先做了有關電刺激的生理實驗,也將他的顏面用石膏拓了下來,因為那個時代盛行「顱相學」。有醫師認為罪犯的行為是天性所致,可以透過頭顱及顏面五官的相對位置,提早知道哪些人有成為罪犯的傾向。

之後,醫師發售門票,讓一般民眾付錢看勒布朗被公開解剖。他的皮膚被完整地剝除下來,送到附近的「艾特諾皮革鞣製廠」(Atno Tannery)處理,然後依用途製成錢包、燈罩及書衣(人皮裝幀書)。當然,還剩下一些皮的邊角料,警長可以在這些人皮上簽名。一位警長拉德羅(George Ludlow)不假思索就簽了名,然後准許這些人皮在商店販售。

若干年過去了,謠言指稱當年主持公開解剖的康菲爾德醫師保留了勒布朗的骨架,因為他過世後,住宅被翻新,當時發現很多零散的人骨。一九九五年,一位莫里斯敦的歷史學者施科澤(Scherzer)逝世後在他的收藏中發現勒布朗的「人拓」及「人皮錢包」,被保持得很良好。據信,有不少類似的人皮製品成為傳家之寶,而皮膚的主人大概都是同時期的死刑犯。

如果你覺得發生在死刑犯身上的事,有些殘忍或不可思議,代表你還不瞭解歐美早期的死刑犯文化。從希臘及羅馬帝國開始,因為宗教及文化因素,禁止毀壞、解剖人類的屍體。

但十四世紀開始,在教宗允許下,開放解剖人體。首先獲得特許的是蒙迪諾德里尤茲(Mondino de Liuzz),他是波隆那大學(University of Bologna)的醫師與教授。一三一五年,他在大學裡公開解剖執行死刑後的兩位女性罪犯遺體。

歷史上沒有記載到底是誰說服教宗開放解剖人體,但歷史學家一致同意被允許的理由只有兩個:一是透過解剖的過程瞭解人體構造,可以領受造物者(也就是上帝)的偉大;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透過「遺體損毀」,死刑犯無法以全屍下葬,算是對窮凶極惡之人的嚴懲,使「惡有惡報」之說,在上帝治理下被明確彰顯。(人死後不能被完整地下葬,沒有得到神父敷油祈福,代表不能上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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