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退休時,孩子早已長大離家。如果家中兩個孩子十六歲就離家,依據計算,只需要過去開銷的六成左右,家庭就能維持過去的生活水準。
這類說法雖然聽起來很有道理,但還需要加上一些條件。首先,健康照護的支出會比之前增加。雖然對許多人來說,長壽的確伴隨著疾病壓縮,然而誠如經濟學家強納森.史基納(Jonathan Skinner)所言:「為退休存錢,最終不是為了度假勝地希爾頓黑德島(Hilton Head)的高爾夫公寓存錢,而是為了有能力負擔輪椅升降機、私人看護與高品質養老院。」此外, 各位退休時,可能依舊扛著一些責任,例如替孩子、孫子付大學或中小學學費、婚禮費用,或是協助下一代買房買車。
此外,除了考量未來的年金與消費外,也得考慮目前的消費習慣。曾在人生任何階段過慣高消費生活的人,退休時就愈難由奢入儉。許多證據顯示,消費帶來的滿足感,不只要看當下花多少,還要看過去的消費情形,也因此現在就開始節儉生活,不但可以增加儲蓄,還能調整消費習慣,退休時比較容易滿足。
還要注意另一件事:兩位作者在計算時,皆假設大家有房產。萬一沒有,還得付房租的話,替代率必須達到七成至八成左右。
把希望放在房子上
有形資產包括年金、存款與房子─在我們的計算中房子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房子的重要性各國不同,不過在多數國家, 房屋財富占多數人資產組合極高比例。以英國為例,最富裕人口的五○%,房子約占他們總財富的二五%至三○%,也因此許多人認為,自己可以靠著房子退休。
然而,相較於銀行裡的錢,或是股票投資,房子是一種十分特殊的有形資產,除了能儲存價值,也能提供各式消費效益。房子有一種效益是「設算租金」(imputed rent),也就是不必付租金省下的錢。
簡單說,出售股票或利用銀行存款,可以讓人不必降低生活水準過日子。相較之下,如果出售住家籌措退休金,自己租屋過活,生活水準立刻下滑。但一般來說,我們對房子會有感情,多數人不會靠出售住宅來養老。研究顯示,七十歲以下的人,有七成認為自己不太可能靠賣房子,換取退休生活費。另一項研究也發現,人們退休時,搬到大房子的機率,其實和換成小房子一樣。一般而言,除非是經歷伴侶死亡或生病等創傷事件,人老時才會想賣房子。
由於擁有房產可以提供「設算租金」,因此賣房子會拉低生活水準,也難怪年長屋主開始流行「資產權益讓與方案」(編按:equity release scheme「以房養老」制的一種。年長人士靠抵押不動產、提前換取現金,但生前依舊可居住在自己的房子裡)。年長人士靠權益讓與取得生活費,但不必損失設算租金。相關方案顯然能資助年長者的生活,然而雖然能幫上忙,卻無法真正解決問題。若要利用權益讓與方案,首先得擁有住家產權,而前文所做的儲蓄計算,目標只包括存退休金,以及替人生過渡期預做準備,並未算入房貸。換句話說,權益讓與可以提供退休金,然而得先有房子,才能做權益讓與,而購屋只會增加前文計算的終生儲蓄要求。
各位思考財務規畫時,最好把房子當成以備不時之需的財產,例如萬一需要醫療照護的話,有條後路,如果身體健康, 不需要動用,房子可以變成遺產。權益讓與讓我們多一個能維持生活方式的選項,不過最好別想靠房子解決百年壽命的財務挑戰。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商業周刊《100歲的人生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