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前桌日本桌球女將福原愛從3歲就開始練球,11歲就被選為國手,但風光比賽獲獎,引萬人注目的背後,卻有著一段任何人都無法體會的辛苦童年,她不像一般的小學生,放學之後書包一丟就可以四處玩耍,只能不斷地練球,在媽媽的「虎媽式」教育下,課業也不容馬虎,從小就過著如此高壓生活的她,甚是還常常想「媽媽是不是恨我?」但後來她卻明白,媽媽想告訴她的道理其實很簡單……
不要在你身上拿走「桌球」後,你就沒有價值了。
大家都看過我媽對我的「桌球魔鬼訓練班」紀錄片,但大家不知道的是,我的世界除了要訓練球技,「念書」這件事也不可以輕忽。
我從3 歲9 個月就開始接受專業訓練,每天放學第一件事不是回家將書包往沙發丟,而是坐進媽媽等在校門外的車子,直接去練球。往球場的車程上,我要看書、複習學校的作業。老師每次看到我的作業,都會問我:「為什麼妳的字都是歪歪的?」其實是因為,我是在車上寫的。年紀小一點時是閱讀簡單的讀物;長大一點,媽媽開始準備寫字本;再更大一點,就是各式各樣的參考書。車子到了目的地就去練球,練完球上車又繼續念書。日復一日,不曾改變,每一天我不是在念書,就是在練球的路上。
媽媽從不認為我只是一個小孩子,需要假日休閒,她總是說:「這是妳的選擇。」
打桌球這回事,其實是大我10 歲的哥哥先開始的,我跟著哥哥一起接觸桌球,打著打著,也大聲嚷嚷要當桌球選手,走上職業選手之路。媽媽說:「桌球是妳選的,妳要為這個決定負責任。但身為學生,念書是本分,該念的書還是要念。」媽媽的回答確實滿有道理,但小時候怎麼會懂?畢竟那時候我才10 歲不到!那麼小的年紀,我承認當時是真的滿痛苦的。
那幾年,每當有人問我的心願,我都會說:「放學直接回家,一進家門就把書包丟地上,然後出去玩。」會有這個想法,是因為常聽同學說下課後便「把書包丟在玄關就跑出去玩」,讓我好羨慕,也超想試試看。只不過,想也知道不可能。因為我平日要練球4 小時,剩下不多的時間,幾乎全要用來應付學校的功課,連晚餐都在車上吃。週末的話,8 小時的練球時間是最基本,暑假和寒假更要練到12 小時。
小小年紀的我,實在不懂媽媽為什麼要這樣逼我,總說這是「妳自己做的選擇」。還有一次令我印象深刻的小事,原因也是「我的選擇」。小時候,我一直在上游泳課,有天我玩吊單槓磨破手,但媽媽只是淡淡說:「貼布貼一貼,游泳課繼續去上,因為玩單槓是妳自己選的。」
她的鐵則一直都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