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這是禮貌,其實只會加強反感,讓人覺得你是「亂道歉,急著要解釋」的人。這樣的表達一旦說不好,就成了second insult(二次侮辱):
I'm sorry, but I still think we should…
→這聽在人耳裡就是:I'm sorry but I still think I'm right.。I'm sorry不是道歉,像是在攻擊前做的預備動作。
6、" "
如果不是特指一個條款或章節時,在商業往來千萬不要用引號" "。當你把一個字詞引號起來的時候,通常不是冷嘲熱諷,就是別有他意,攻擊意味濃厚。即使你在合作關係中是付費的那一方,不要挖苦、也不要諷刺,不需要引起無端的情緒。
According to "Use of Trademark" clause, you need to send a request for approval.
→"Use of Trademark" clause指「商標使用」條款。
The marketing "strategy" you offer does not sound convincing.
→把strategy引號出來,是暗指提出的策略很糟糕。就商業往來,這樣的暗諷是多餘的。
把這六個情緒用字收藏到你的平台,要寫商業書信前再翻出來提醒自己,會替你省下很多力氣!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世界公民文化中心(原篇名:寫Email的傷感情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