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新法上路,政府需在兩年內完成調和法規的大工程
芬蘭的「不分性別婚姻法」在2015年2月經總統簽署公告之後,必須一直等到2017年3月才會全面適用,兩者間為什麼會有兩年的時間差距呢?這是因為芬蘭的法律規定,為避免新法與現行法之間產生內容矛盾或杆格,政府必須在兩年內盤整其他相關的法規,配合新法提出修正草案,並送經國會通過,整個修法工程可算是所謂「牽一髮而動全身」。
除了修法的工程之外,芬蘭政府也在這兩年期間,陸續推出配套措施,例如今年初公告,原先在戶政單位登記的同性伴侶,將自動轉登記為婚姻關係,當事人不需要再額外辦理婚姻關係的申請或登記。
行政部門在研議調和法規的過程中,發生一件小插曲。芬蘭聯合政府在2015年10月召開內閣會議,業務主管的司法部長理當在會中提出有關同婚修法的動議案。可是,芬蘭國內眾人皆知,這位司法部長自己的立場與所屬的政黨一樣,一向反對同婚。因此,在內閣會議召開時,他巧妙地以請假缺席的方式迴避,轉透過同僚交通部長代為提案。但是躲得了一時,終究還是必須面對現實,經過一個星期的議論紛紛之後,司法部長終於公開聲明表示,他本人雖然不支持同性婚姻,但是基於司法部長的職責,將會盡責地督促司法部,全力配合研擬修法的任務。
反同婚陣營的聲音由強轉弱
同婚立法運動引起社會爭議,舉世皆然。在芬蘭,最強烈的反同婚聲浪來自於宗教的理由。芬蘭雖然是一個相當開放與世俗化的國家,但是傳統的基督教義仍具有深厚的影響力,不少信眾仍無法接受同性婚姻,特別是中老世代。(作者註:本文所稱基督教教義是泛指信徒及神職人員對教義的闡釋與觀點,並非教會裡內部統一及絕對的立場。例如,在數名芬蘭路得福音教會的高階職工公開表示支持同婚之後,數千名反同婚的信眾因此而從教會出走;反之,亦有教會飭令所屬的神職人員,禁止為同婚主持婚禮。)
芬蘭的公民創制門檻不算高,因此,反同陣營也想循網路連署之路企圖翻案。2016年6月間,反同婚連署案也成功地進入國會。國會內經過數度辯論及邀請專家進行聽證會,最後基於國家法律的穩定性、一致性及可預測性的理由,決議退回反同婚之公民訴求。至此,芬蘭同婚運動才算是徹底排除障礙,穩健地邁向婚姻平權的坦途。
結語:己所欲施於人,同婚應該被祝福
台灣大法官的解釋文雖然確立同婚符合憲法的意旨,但是國內的反同聲浪並未稍歇。聽一聽反同的理由,同婚的確是違背傳統的觀念與習慣,造成家庭關係中夫妻與父母稱謂的混亂。從某個角度來看,反同陣營的憤怒與驚慌,不正是顯示出我們人類個體在有限的生命階段裡,對熟悉事物的接受與依賴,以及對不可知事物的恐懼與排斥?
最後,在同婚議題上,我希望與讀者分享我的觀點:人類歷史與文明之所以會不斷地向前推演,那是源於不斷地勇敢質疑傳統與挑戰現狀,在每個階段中,堅定地面對新的局勢與思索出應變解決問題的方法。同婚合法已是我們這一代台灣人所做的歷史性重大抉擇,這個選擇不代表世界末日的即將降臨。既然地球可以依然運轉如故,大家倒不如好好地思考如何解決夫妻父母這些習慣用詞的改變,以及現行社會制度與法規應該如何因應調整。
至於基於宗教信仰而反同者,我建議不妨深思一下方濟各教宗在2013年所說的「Who am I to Judge」。言簡意賅,相信我們都會同意,去除偏執才是無私的大愛,宗教上亦然。
本圖/文經授權轉載自想想論壇(原文標題:彩虹國度的先驅──芬蘭同性婚姻合法的過程與省思)
責任編輯/林安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