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的淺見認為,這是不行的。女人,或者說人,不能仰賴另一半過活,你跟另一半,應該是相輔相成的。你要獨立、要有工作、要有思考力、要有能力,而這些,都不是跟這個會要你蹺課陪他、當著你爸的面在巷口跟你擁吻、要你疏遠朋友只跟他在一起的男人可以給你的。更何況,他要你對我們父母聲請保護令,你竟然就這麼做了。
那天,我確實想沒收你的手機。因為你的電話費已經太高,那個男生又不肯幫你付,要你打給他,卻又推得一乾二淨。但是你一聽到我要沒收你的手機,就把媽媽的手機往地上摔。你爸一時氣不過,才會打你一巴掌,這樣算是家暴?媽媽不懂法律,可是你真的嚇到我們了。爸爸動手打你,當然不對,可是他這輩子就打過你這一次,你上次在巷口,跟那個男人接吻,他看到那個男人的手,在你的胸部揉搓,他很難過,因為他覺得那個男人不尊重你,可是他也沒有對你們如何,只是要他離開你而已,你真的覺得爸爸是壞人?
你不知道的是,你爸爸在回家以後,關在房間裡,喝了半瓶高梁酒,然後哭得很傷心。
孩子,我跟爸爸都很愛你。不論你做了什麼,你永遠是我們家的一份子。媽媽寫這封信給你,不是擔心保護令會成立,而是擔心未來你的世界會變成什麼樣子。在這封信最後,讓我提醒你一件七年前的往事。
你可能忘記了,不過媽可是記得很清楚。在你十歲的那一年,有天你上完課以後回家,心情悶悶不樂,我問你怎麼回事,你想了很久以後,憂心忡忡的問我一個問題:「老師說,太陽會在五十億年以後熄滅,到那時候,我會在哪裡?還會活著嗎?」
你記得我說什麼嗎?我說,「我不知道。但是,你在哪裡,媽媽就在哪裡。」
愛你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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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安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