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知道的是:只要勞保和國保投保年資相加達15年,就算勞保年資未超過15年,也可以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另外也可以評估自身狀況,選擇兩者請領的方式。」
勞工保險(以下稱勞保)和國民保險(以下稱國保)年資合計達15年,就符合領取勞保老年年金資格,那為什麼勞保年資13年,卻不符合領取資格?
國保從民國97年10月1號開辦,常會跟勞保搞混,發生如能不能兩邊都保,又或是像當退休時,一邊領取老年年金給付,那是否另一邊也能領取的問題。
不管是勞保抑或國保的老年年金給付,年齡以及投保年齡都是至關重要的重點
只要勞保投保民眾符合「年滿60歲、投保年資達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就符合領取老年年金給付資格,其中又可再細分為投保年資未達15年者,但只要投保年資達一年,就可請領老年一次金,另外如果提早退休的話,投保年資達15年的話,就可請領,因為法規規定可提前請領年齡領取,最多提早五年,但會因此減少所得給付。
在請領勞保年金給付前,都可以申請國保,而只要年滿65歲,就符合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資格,依照個別情況,老年年金給付分為A、B式。依據勞保法規規定,在勞工勞保年資未達15年的情況下,只要合併國保年資達15年者,也符合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標準,但就必須於65歲才能領取。
因此在兩者都有加保的情況下,想要領取兩者的年金給付的話,就必須注意年齡、投保年資資格的問題,也因為國保老年給付有分A、B兩式給付,適用哪一方式可以參考此處,假設退休年齡50歲,勞保投保年資13年,但合計國保年資有15年的話,就可以選擇當65歲時,同時請領兩者的老年年金給付,又或是在60歲時,先請領勞保年金給付,五年後在請領國保年金給付。
若是於領取年金期間,領取人發生意外的話,可以選擇遺屬年金、差額金
多數被保險人可能擔心老年生活的不確定性,因此當符合領取老年年金給付資格,會選擇一次請領,但60歲之前最多只能領45個月,但假設選擇月領方式的話,當領取期間發生意外身亡的話,家屬可選擇遺屬年金,額度將會是被保險人月領年金的一半,若選擇差額金的話,則會是被保險人的一次請領年金金額,和在意外身亡前的總領取年金的差額。
假設一位老先生的月平均投保金額為43,900元,投保年資共32年,一次請領的話,最多依照45個月計算,可得197萬5千元,但月領的話,可得2萬1,774元。因此如不選擇一次請領的話,發生意外時,家屬可選擇遺屬年金,將會是2萬1,774元一半金額,如選擇差額金的話,如意外發生前,共領取七年給付的話,就會是七年間的月領給付的加總,和一次請領金額的差額。
如果民眾想知道自身的投保年資以及累計金額的話,有六種方式可以得知資訊:
文章出處:勞保局網站
責任編輯/任婉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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