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明史.奸臣.胡惟庸傳》的記載,胡惟庸案是一個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政治謀反案。
胡惟庸本是定遠人,在朱元璋起兵後投奔了朱元璋。先後做過元帥府的奏差、寧國縣的主簿、知縣,他在洪武三年(西元一三七〇年)進入中央主管政令發布的機構中書省擔任要職,參知政事;朱元璋洪武六年(西元一三七三年)七月成為右丞相,而沒過幾年又成為左丞相。明代以「左」為尊,左丞相高於右丞相,這表明胡惟庸在任職之初,是受到朱元璋的信任與喜愛的,來自皇帝的認可使他沒用幾年便登上了這個「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位置,達到了「位極人臣」的目標。朱元璋認為胡惟庸是個人才,特別寵信他。胡惟庸也惕惕自勵,並曾因為人處世的謙虛謹慎而頗得皇上的肯定,受到一天勝似一天的寵信和禮遇。
然而,胡惟庸在獨任丞相之位後,並沒有延續謙虛謹慎的作風,反而開始了獨斷專行的作為。《明史》接下來著力渲染胡惟庸的亂權行徑,並力圖將胡惟庸在這方面的表現當作他引起皇帝猜忌和憎惡的重要原因,這些主要事件包括:
一、擅自決定罪犯的生殺予奪,對人命留存具有最終的決定權是皇帝權威的重要表現。然而,胡惟庸卻僅憑藉宰相之職位,對此類事項任意決斷。
二、擅自升降獎懲官員,官員的任免權本來也是皇帝的專有權力,但是胡惟庸也屢次在未經皇帝同意或不向皇帝請示的情況下,行使此種權力,自己做主處理了。
三、擅自決定政務,胡惟庸是皇帝之下的最大官員,負有協助皇帝處理政務的權力,所以中央和地方諸多衙門從各地發來呈給皇帝且已封好的奏摺,都會先到胡惟庸那裡。胡惟庸在審閱奏摺後,經常會擅自作出批示,而且還會將對自己不利的奏摺隱瞞起來,不把它們送上去,使皇帝通達下情的途徑被阻塞。
正史記載胡惟庸的其他造反行為還有:
一、他的家鄉定遠舊房子的井裡頭,忽然生長石筍,露出水面幾尺,阿諛奉承的人爭先恐後地說這是吉祥之兆,又說他祖父三代的墳上,都夜夜有火光照天。胡惟庸更加高興和自負,有了反叛的想法。
二、吉安侯陸仲亨從陜西回京,擅自乘驛站的傳車。皇帝怒而斥責他,責令他在代縣出任捕捉盜賊之職。平涼侯費聚受命管理蘇州的部隊和百姓,卻每天沉湎於酒色之中。皇帝很生氣,責令他到西北任招降蒙古之事。費聚招降無功,皇帝又嚴厲斥責他。這兩個人害怕極了。胡惟庸私下用官位和金錢利誘他們。這兩個人一向憨厚剛直而又有勇力,見胡惟庸在朝中大權獨攬,就暗中與他密切往來。胡惟庸就將自己謀反的意圖告訴他們,命他倆在外邊收集士兵和馬匹。
三、胡惟庸還曾與陳寧一起掌管丞相府,翻檢全國軍隊、馬匹的簿籍,趁機命都督毛驤選衛士劉遇賢和亡命之徒魏文進等,收為得力的心腹,並說:「我有重用你們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