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例子,英國殖民者當年在印度搞殖民統治。他們發現這個地方的眼鏡蛇太多,經常傷人,就花錢讓人去捕蛇,然後收上來殺掉。多好的初衷啊,但是結果是什麼?愈收愈多,永遠也收不完。原來,印度的老百姓一算,出去逮眼鏡蛇和在家養蛇,哪個成本低?他們沒學過經濟學,但是他們知道,養蛇賣給英國人可以掙錢。所以,一個好的願望導致的結果是什麼?
再給大家舉一個例子,這在美國歷史上可謂創鉅痛深,因為這是美國唯一被撤銷的憲法修正案──禁酒令。美國在開發西部的時候,很多牛仔都愛喝酒,導致世風日下。很多丈夫一喝酒就不是個人,回家打老婆,還不幹活,所以二十世紀初,女性擁有了投票權後,都把選票投給了那些支持禁酒的競選人。
二十世紀二○年代,美國政府正式頒布了禁酒令。根據這項法律規定,凡是製造、販賣乃至於運輸酒精含量超過0.5%的飲料皆屬違法。自己在家裡喝酒不算犯法,但與朋友共飲或舉行酒宴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一千美元及監禁半年。二十一歲以上的人才能買到酒,並需要出示年齡證明,而且只能到限定的地方購買。
禁酒令頒布前一天,全美國人都趕緊喝酒。實行禁酒令的結果是什麼?我給大家推演幾個結果。
第一,絕大多數愛喝酒的美國人都變成了偽君子。原來該喝就喝,想少喝就能少喝,可是現在不行了,只能回家偷偷喝,在外面跟別人卻說自己從來不喝。禁酒令幾乎把所有的美國男人都變成了偽君子,會出現一個道德滑坡。
第二,因為酒變得稀缺,所以價格飆漲,會出現黑市,就有很多人想方設法要得到酒。從哪兒得到呢?偷工業酒精。工業酒精是重要的化工原料,雖然它有毒,是不能喝的,但酒鬼才不管呢!美國的工業酒精一年會被偷掉五千萬加侖。
一九二六年,美國總統柯立芝認為,偷工業酒精來喝實在是太傷害身體了,便對公眾宣布,美國政府在所有工業酒精裡面都加了毒藥,誰喝下去誰就會死,然後透過報紙大規模的宣傳。但是,政府的宣傳難免會有不到位的地方,再加上有些人實在饞酒,根本就不信政府說的話,大家接著喝。僅一九二六年一年,紐約市就有一千二百人喝這種酒中了毒,其中有四百人死亡。
還有第三個結果,黑社會發達起來。黑社會一看,既然走私酒有這麼高的利潤,我們正好可以帶刀、帶槍來保護。原本美國的黑社會是不成氣候的,正因為二十世紀二○年代的禁酒令頒布,黑社會成長壯大起來了,所謂的黑手黨就興起於這一階段。
黑社會上面自然要有政府做保護傘,他們會找個別官員去行賄,那麼第四個結果就是,政府的道德也被敗壞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