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認真注意過店家的徵人廣告嗎?
裡面的內容不乏薪資待遇、工作內容、職稱、上下班時間、休假等等,比較有創意的店家可能還會寫一些比較搞笑的內容來吸引人觀看,除了這些項目,在你的印象中是否看過有些徵人告示裡會特別標示限男性或是限女性呢?
其實現在還是偶爾會看到這類型的徵人廣告,可能像是要徵清潔人員的廣告,就會特別寫說限女性應徵;應徵倉庫人員就會特別標示限男性,而這樣的徵人廣告是可以的嗎?
這樣的特別註記其實是不行的喔!因為這樣的性別標示是有「性別歧視」的,就拿前面的例子來說,難道會因為性別關係就變得無法勝任清潔人員或是倉庫人員的工作嗎?這可不一定喔!性別並不是工作是否能做得好的一個判斷基準,主要還是看個人能力以及工作態度,所以有「特別註記」限制性別的徵人廣告,就會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問題。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有規定,雇主對於招募、甄試、分發、考績等,不能因為性別有差別待遇;除非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否則一律都要平等對待。若是有如同上述舉例那樣限定性別,但卻沒有正當理由,就很有可能會被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
除了不得限制性別外,年齡也是一個不可以有所限制的項目,為了能讓大家有平等的就業機會,因此不能夠隨意就在徵人廣告上標示「年齡限制」,有些人雖然年紀較大,但卻工作經驗豐富,若因為受到年紀限制而無法找到工作,不只是對他不公平,其實對雇主與社會來說也是一種損失,雇主少了一個工作能力極佳的員工,而社會上少了一個工作經驗豐富的職人,這樣看來,對哪一方都有損失。
若是在徵人廣告上有特別限制年齡者,就很可能會被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的規定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與上述的性別限制一樣嚴重的處罰。
其實這些規定並不是要刁難雇主,而是希望創造一個公平、沒有歧視的工作環境與社會,無論男性、女性、各種年齡都能有做好工作的能力與得到工作的權利,不要因為個人生理條件就去帶有歧視眼光,認為他或她一定無法做好這項工作,其實在成功人士中不難看出,不管是男性或是女性都是可以把事情做好並且更上一層樓的,所以雇主們在應徵員工時,要以平等的態度去面試,這樣才不會錯過任何一個優秀的員工。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黃靖芸律師(原標題:徵人廣告可以有性別限制嗎?當心有性別歧視而觸法!)
責任編輯/焦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