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除了「Exit」等死亡權利組織協助在瑞士住滿一年以上的人自殺之外,也有接受外國病患的「尊嚴診所」(Dignitas)。後者正是知名的自殺旅遊目的地。
根據尊嚴診所於2010年3月提供給英國《衛報》的資訊,至今來到該診所的志願自殺者國籍以德國最多,共563人;其次是英國,共134人;接著是瑞士的112人與法國的93人。報導中提及,截至2009年的資訊,其中114四位英國人的病名,有癌症(35人)、肌萎縮側索硬化症(ALS)等運動神經障礙(27人)、多發性硬化症(MS;17人)、四肢癱瘓(2人)、頑固型癲癇(1人),以及風濕(1人)等等,可以明顯看出有些人不是末期患者。
其中一位四肢癱瘓的患者,是前橄欖球選手丹尼爾.詹姆斯(Daniel James;23歲)。他在比賽中遭逢事故,導致四肢癱瘓,以拒絕「像次等公民般活著」為由,在2008年選擇自殺。知名指揮家艾德華.唐斯(Edward Downes;85歲),本人雖然身體健康,卻也以「失去妻子我就活不下去」為由,選擇於2009年與癌症末期的妻子一同自殺。
南.梅特蘭(Nan Maitland;84歲)則以「衰老令人痛苦」為由,選擇於2011年自殺。尊嚴診所屢屢遭人批判,理由是對於志願自殺者的評估不夠周全與過度追求商業利益。
尊嚴診所的創辦人是高齡的路德維格.米內利(Ludwig Minelli),創辦尊嚴診所前原本是律師。雖然尊嚴診所的譯名是診所,但其實是解決該組織會員服用醫生處方的致死藥物自殺前後所需援助的機構。米內利於2009年到2010年之間,頻繁接受英國媒體的訪問。
根據訪談內容,加入該組織會員需支付入會費121英鎊(約新臺幣4840元)與年費52英鎊(約新臺幣2080元),加上接受協助自殺的費用,合計約6300英鎊(約新臺幣25萬2000元)。
此外,米內利在訪談中再三主張,志願自殺者不應限於疾病末期患者,也應當認同身體健康者的自由意志;幫助心愛的人自殺會導致家屬心情低落,因此致死藥物的提供對象應該從病人擴大到家屬。如同在2009年告別人世的知名指揮家夫妻,今後想要仿效他們而一起來到尊嚴診所尋求協助的健康家屬和病人,可能會增加。
正當英國媒體熱烈報導米內利的發言時,瑞士於2010年4月,爆發了衝擊社會大眾的新聞。潛水人員在蘇黎世湖中尋找掉落的太陽眼鏡時,赫然發現大量的骨灰罈─五十個骨灰罈裡裝的全都是來到尊嚴診所尋求協助自殺者的骨灰,代表尊嚴診所將顧客的骨灰遺棄於蘇黎世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