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小孩:「你這個玩具可以給我嗎?」B小孩一時語塞,無法回應, A小孩以為默許,就拿走了。隔天 B小孩家長氣憤地找老師理論,質問:「 A小孩『搶』我家小孩的東西怎麼沒處理!」認為家長必須道歉,並好好教 A小孩反省:「不該要求別人送自己東西。」奇怪,社會教人「不可以向別人提出你的要求」,但是沒教「可以拒絕別人對你的要求」。
我常在教育現場遇見這情況,所有「錯誤」都被指向提出要求的A小孩,他不該主動(不要臉地)要求別人送東西。可是小孩用自己的方式滿足他的需要,也問過對方,滿符合此年齡能用的方法,或許他只要多一個步驟:「等對方回應後才能拿」。A小孩問了,B小孩回:「好。」雙方都確認了,也還是有爭議,因為隔天B孩他媽又來了,她說:「 B小孩是被脅迫才說好,並不是真心的。」並指責 A孩應該要顧慮他人心情,說「好」只是客氣,不是真的,總之A孩不可以要求別人送他東西。B家長認為社交禮儀表面答應是客套話,有時說出來的跟真正心意相反,做人做事懂得揣測對方心意。又是奇怪的事。
那麼,為什麼不能直接拒絕呢?拒絕是明確保護自己的方式,不可以就是不可以,不是嗎?社交上不直接拒絕,似乎是顧慮拒絕會讓對方心理受傷,太多次的拒絕會讓對方不願意再付出,減少互饋,婉拒才能保留面子。好亂呀!其實不如教導被拒絕後的自我調適,拒絕是人際界線的展現,被拒絕不過就事論事,不必惱羞成怒。未社會化的孩子就不在乎這種事,一下子就忘記剛剛的衝突,繼續一起玩,反倒是成人過於焦慮,自認為孩子會受傷。
一門人人必修的拒絕藝術課
當心理出現警示,覺得很不願意或再也不想的感覺時,就是對方超過界線了。超過界線要拒絕,超過能耐、超過意願的部分,也需要拒絕。人生第一次抵抗從兩歲起,在自我意識萌芽後會以「我不要」排斥管教以展示主權,意即我反對你加諸在我身上的那些,這便是拒絕,我知道我不要然後直接表現出來。大部份的人不是沒有界線,而是是拒絕不了他人的要求,一種是自我感太弱無法明確拒絕,另一種並非不知道要拒絕,而是更擔心拒絕後別人的反應,例如怕對方受傷,擔心被群體認為不好相處,考慮到太多後果而說不出口。其實,只要修改太過直接的「我不要」,真誠的表達,有禮貌地拒絕別人即可,「拒絕的藝術」是有程序的傾聽和說明,需要練習才會表達。
拒絕前先真誠傾聽
你知道你不要,「但別馬上說不」,先傾聽對方訴求再回應。先同理對方一定要找你的原因,聽完再表示你的為難,句子型態是「Yes,But...」,如「你的困難我明白了,但真的很抱歉我幫不上忙。」如果面對面很難拒絕,可以先說「讓我考慮考慮」,回去後再以網路工具詳述拒絕的理由。拒絕是一定的,但在表達上「別馬上說不」,給對方留一點空間。
拒絕時坦誠相告
拒絕時盡量坦誠,別用委婉又模糊的理由,別只說:「不好意思,我不方便」,講不清楚容易讓對方誤會,不妨誠懇說出拒絕的真實情況與想法,像是:「不好意思,下個月我有五件案子要做,又是承辦人,時間上處理不來。」說明時,態度要溫和堅定,不行就是不行,別擔心對方受傷,真友誼該經得起考驗。
採取補償式拒絕
若擔心總是拒絕,怕朋友下次不敢再說,就使用「下次...如何...」句型,主動補償,以自己可接受的方式反邀對方。例如:「抱歉,這次有事無法赴約(其實是不喜歡封閉場所),不然下個月我約你去這好嗎(公開場所)。」
拒絕是一門藝術,我們可以這樣做!拒絕他人會顧慮對方受傷,怕被群體認為不好相處,考慮太多後果說不出口。其實,只要修改太過直接的「我不要」,真誠陳述「你的困難我明白了,但真的很抱歉我幫不上忙。」,或採下次一定補償的拒絕,便不用委屈自己,而合宜的拒絕他人。
拒絕生氣或可憐的情緒勒索
拒絕之所以困難,有時是人情壓力,有時是顧慮對方被拒後的情緒,過於同情對方而使自己退讓、配合,但若這份體貼被利用了,對方以情緒作要脅,迫使你做不想要的事,就變成情緒勒索了。情緒勒索定帶有目的,會要你做些什麼才行,最常出現兩種形式:生氣威脅或可憐無助,前者是對方表現憤怒,讓你害怕若不答應他會搞破壞;後者是對方可憐兮兮,讓你擔心不答應他會想不開。遇情緒勒索時,勿被情緒嚇到,它只是工具(甚至是一種表演),先分辨對方勒索目的為何,冷靜評估再做反應,設定能做與不能做的範圍,再決定怎麼表達。
見招拆招,拒絕情緒勒索
拒絕情緒勒索有四個思考點:
1. 先分析對方目的對方到底要你做什麼?
目的又分為表層及裏層。媽媽情緒勒索要你結婚生子(表層),其實是焦慮抱不到孫被親戚笑(裏層)。同事情緒勒索要推業務給你(表層),不負責的背後其實是能力不足(裏層)。朋友情緒勒索要你天天陪他(表層),其實是他卡陰又說不出口(裏層)。裏層是對方心裡真正的目的,當你懂他的心理狀態後,較能從容不迫的思考如何應對。
2. 問自己若拒絕會擔心什麼
媽媽說:「你不去相親我焦慮睡不著,你知道我來日不多了啊??」若這句話讓你感到壓力,試著思考以下兩點:如果你覺得不從會很恐怖。怕媽媽因此身體不好,不敢拒絕,好的,那就「陽奉陰違」吧,選自己能做的做,不能做的打混,完成表面功夫。如果你知道那是假的,只是難免擔心,不上不下。那就「先拒絕一次試試」,看看後果是不是真如她講的那樣。能拒絕才有本錢,才能進一步與她溝通背後目的,避免做你不願意做的事情。
3. 不妨採取「時而答應、時而不從」
不必每次都要警報響起刻意拒絕,心情好時答應、不想去時不從也可以,這樣就有自由與選擇。例如去相親,先定出你能接受的範圍,如何體驗新鮮事自得其樂,或角色扮演聽聽別人的故事。若這次不想去,就真誠說明原因,態度溫和、堅定拒絕。
4. 下下之策是無賴溝通
如果無法拒絕勒索又不得不做,那就使出下下策,把被勒索的事情擴大層面,拉對方進來一起負責,例如說「不是我不幫,除非你進來示範啊」,想盡辦法把對方牽扯進來。拉對方時不必理性溝通,反而是無賴溝通,「你不行我也不行啊,你威脅我就哭好了!」用「番」的、用「魯」的、用「吵」的,向對方傳遞「我就不行,要就你跟我去!」的氣勢,讓他也要付代價,就能減少下次再被勒索的機會。
人際關係就是要磨合「所有問題都是人際關係的問題。」這是心理學家阿德勒的名言,生活裡總需與他人互動,人際界線也需要時間磨合,表達拒絕可以劃出界線,相處久了自然如跳雙人舞般靈活地進退。
作者簡介|林仁廷
˙現為諮商心理師。
˙工作迄今20年餘,曾任部隊心輔官、監獄治療師、諮商機構心理師,目前服務社區駐點諮商、社福機構、大專校院,服務對象包括大專生、青少年、特教生,年齡從幼稚園到70多歲都有。
˙主修社會心理學,專長發展心理學、男性成長及成人亞斯研究。
˙家庭主夫,兩個孩子的爸,興趣是閱讀、烹飪、旅行、動漫兼畫畫、攝影、社會觀察與寫短篇小說。
★粉絲專頁:社會心理,從他們到我們-林仁廷 諮商心理師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新自然主義《何必管別人怎麼看,反正也沒人看:精神生存的28個心理原則》(原標題:關係裡的拒絕:學會表達「我不要」,拒絕情緒勒索)
責任編輯/連珮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