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險在2020年一度掀起停售潮,有些勞工擔心沒投保該怎麼辦?事實上,勞保已有提供失能給付,依照不同給付標準分成2種,萬一勞工不幸失能,可提供基本保障。
去(2020)年全球爆發新冠肺炎疫情,患者即使康復,由於器官已遭受病毒侵損,仍不免留下諸多後遺症,嚴重者可能導致失能,影響日常生活及工作。失能的風險無所不在,失能險規劃也成為許多人的投保重點,造成市場的搶購風潮。失能扶助險簡稱失能險,舊稱殘扶險,最早在2012年上市,投保後發生意外,會以失能等級表為理賠依據,嚴重到輕度的級數為1到11級,1級理賠比例達100%,11級僅有5%,保險金將依保單條例分成每年或每月定期給付,甚至有保單保證至少給付10年。
失能險恐衝擊獲利
保險公司掀停售潮
直到去年,熱賣達百萬張的失能險因為損失率過高、準備金不足等原因,讓保險公司擔心衝擊財務狀況;對於保戶而言,則可能有領不到理賠金的風險。對此,金管會要求各保險公司審視失能險暗藏的問題,部分業者於是決定停售失能險,一度造成還未投保的民眾擔憂。有保險業者透露,保險公司日後還是會再推出失能險,保單的給付條件可能會再調整,傾向以定期險為主,可用較低的保費獲得保障。
其實除了商業保險,勞保也針對失能提供基本給付,降低勞工因為失能造成的損失。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治療後症狀固定,再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經全民健保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能請領「失能一次金」,評估後認定為終身無工作能力,則能請領「失能年金」。不過須注意的是,2009年1月1日前有年資的人,如果不幸發生失能意外,且認定為「終身無工作能力」,可選擇請領失能一次金或失能年金;而在2009年1月1日勞保上路後才累積年資的人,假如遭遇失能且「終身無工作能力」的情況,就只能請領失能年金。
職災致終身無工作能力
可多領一筆給付
至於給付的計算方式,
①失能一次金:
符合失能等級的給付日數×平均日投保薪資(事故日當月起前6個月的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再除以30)。
②失能年金:
1.55%×年資×平均月投保薪資(投保期間最高60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加總後平均),並提供最低保障給付4,000元。
可請領失能年金的勞工,如果是因為發生職災,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的話,除了能領取失能年金直到身故,依照事故當月起前6個月實際平均月投保薪資,可再領20個月的「職災失能一次金」。此外,被保險人若有符合規定的配偶或子女,每一人加發眷屬補助25%,最多為50%。
值得留意的是,如被保險人在領取失能年金的期間身故,符合條件的遺屬可以請領「遺屬年金」,按照原領失能年金的半數發給;另外,如果被保險人在2009年1月1日前已有年資,遺屬也能選擇一次請領「失能一次金」扣除已領年金的總數差額。
最重要的是,發生傷病事故時具有勞保身分的人,在退保1年內被診斷失能,都可以申請失能給付;但無論是因傷病或失能辭職、被開除而退出勞保,都必須在被判定失能的5年內提出申請。目前市面上的失能險僅剩不到10張,還沒有相關失能險的人,為防範意外,建議先試算勞保失能給付;如果是勞保開辦前已有年資的人,就能從失能一次金與失能年金中,挑選較佳的給付方式,不足的部分,日後可再視情況投保,讓保障更完善。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Money錢(原標題:熱銷百萬張「失能險」停售?別擔心!勞保另供 2 種給付方式...)
責任編輯/焦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