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王筆下的愛情悲劇
明代樂戶發達,政府制定了各種規範來限制娼優,就連婚姻也有嚴格限制,如《大明會典》規定官員不能娶樂人為妻妾,亦限制樂人不能娶良人為妻妾,否則處以刑罰,婚姻在法律上也是無效。樂戶平時由教坊色長管理,遇到需要裁斷之事,就由色長出面定奪,即使是妓女要與嫖客度過初夜,也要向色長呈報。《劉盼春守志香囊怨》中書生周恭要與妓女劉盼春度過初夜,老鴇在收下周恭所送的財禮後,便說:
收下這些東西罷,我的箇黃花女兒,與了你梳攏。明日只要你做一箇大大的筵席,收拾了後房,招這周生做女婿。我去尋丈夫劉鳴高與他說知,遞箇狀兒與色長。
娼妓與嫖客度過初夜叫「梳攏」,當娼妓把初夜交給第一位客人時,要辦盛大的筵席慶祝一番,這當然是妓院敲詐嫖客的手段之一。取得「初夜權」的嫖客會成為妓女名義上的夫婿,這件事必須呈報給上級知道,因此老鴇要求丈夫將初夜之事稟告給色長。
後來劉盼春與周恭相戀之事,遭到周恭父親強烈反對,禁止二人往來,劉盼春立誓為情人守貞,老鴇卻硬逼她另嫁富商,她為了堅守誓言選擇自縊身亡。在她死後眾人將遺體火化,卻發現其香囊中裝著周恭所贈的錦箋,錦箋經火焚燒依然完好如初,眾人莫不感到驚奇。周恭在知道此事後悲痛萬分,要求迎回劉盼春的骨灰,劉盼春的父母卻不敢作主,告訴他此事要稟告色長,由色長判了從良文書,才能讓他迎回骨灰。從以上敘述可知,古代的娼妓(尤其是官妓)往往身不由己,不只活著的時候不能自主,連死後也不得自由。
誰說歡場無真愛
另一齣改編自洪武年間真實事件的《蘭紅葉從良煙花夢》雜劇,則講述了娼妓蘭紅葉落籍從良的經過。朱有燉自述:
洪武辛酉,河南楊武妓蘭氏適人不辱,與夫終老,愍其志為作傳奇。
明白表明因感佩娼妓節操才據以創作。故事敘述娼妓蘭紅葉與客人徐翔相戀,但老鴇嫌貧愛富,逼迫蘭紅葉另嫁富商,於是蘭紅葉特地寫了一封狀書告官,希望向官府討個從良文書,以便脫離樂籍,嫁與徐翔為妻。官員看到訴狀後憐憫蘭紅葉的貞節烈性,特許她從良,讓徐翔與蘭紅葉二人結為夫婦。
這則故事說明了古代樂戶不能隨便與良民通婚,娼妓大都嫁給樂人,若想嫁給普通良民,得要官員為其除去賤籍,才能與普通百姓通婚。
有趣的是,朱有燉身為藩王貴冑,卻喜歡以妓女為創作素材,筆下的娼妓大都性格貞烈,不愛富商只鍾情於才子,也不貪戀權勢財富,甚至為了堅守愛情能以死明志,展現崇高的道德情操。但若深入來看,其實朱有燉並非只是單純歌誦愛情,從自敘或引文中便能明瞭其創作動機:他在讚賞這些煙花女子出淤泥而不染之餘,也企圖塑造令人欽佩的道德典範,為社會中的娼妓或婦女樹立榜樣,達到移風易俗的教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