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我也不是一開始就想要好好讀書的。
畢竟只是崇拜國父孫中山跟先總統蔣公而已,他們也沒有說讀書真的很重要。只有告訴小朋友,要做大事,不要做大官。
做大事的方式有很多種,小時候,老師會教我們,要敬老尊賢,要尊師重道,要幫助弱小,還要買冬令救濟的郵票。冬令救濟的東西都很貴,也用不到。但是,如果沒有買,老師就會在全班面前問你為什麼不買。只有我一個人讀國小時,買冬令救濟的東西雖然貴,但還是負擔得起。但當弟弟生病,妹妹也開始讀國小的時候,兩個人買起來,就非常昂貴了。
「老師,我妹已經買了很多了。」這樣的藉口我也用過,但依舊沒用。
還是要再重申一次,我出生於民國77年,西元1988年。
在我小學一、二年級的時候,很流行一種筆。筆身是鐵的,看起來很有質感。筆芯另外販賣,做成筆管的形狀。使用時,只要將筆管插入筆身,就可以使用了。一支要價120元,在當時根本是奢侈品。
我們家說不上窮也不算富有。我出生的時候,正是房地產的榮景年代。那時候,土木工人供不應求。每天都是大筆大筆現金入袋,幾乎沒有休息時間,一個月賺個十萬不是問題。當時,爸爸也賺得飽飽的。
爸爸從小就很受寵,也因為阿嬤死得早的關係,大家都寵著這個獨子的弟弟。因此,他不知道怎麼當爸爸,不知道什麼是負責一個家庭。
他賺他的,然後賭博、請客花掉;媽媽賺她的,負責撐起整個家。因此,家裡實在沒有太多錢。昂貴的文具玩具什麼的,我也從未擁有過。每週最大的娛樂,就是媽媽會帶著我們去書局,一人買一、二張貼紙,五塊錢那種,很像卡片大小的貼紙。蒐集貼紙,是我們小孩最大的娛樂。
然而,我實在太想要那枝筆了。媽媽說,我考試考好,她就買一枝給我。我努力的考,努力的考,最終我考了第二名。拿了獎狀回家,媽媽當天就帶我去買。我記得,我挑了一枝綠色的。
隔天一到學校,我就把筆拿出來跟大家炫耀。彷彿取得了最新流行品的屁孩,要從大家歆羨的眼神中,塑造自己的定位。下午第二節課下課,老師把我叫到辦公室去,跟我說:
「慧慈,人窮,就窮,沒關係。但不能因為窮,就偷別人的東西。」
我靜靜的看著老師,不知道她在說什麼。
「妳的筆,是偷陳同學的吧?」
「不是,是我媽買給我的,因為我考第二名。」
「說謊是不對的,妳這樣妳的媽媽會很難過,妳也不想被記過吧?」
「我沒有偷,為什麼要誣賴我?」
「慧慈,妳家是班上最窮的,妳媽不可能有錢買筆給妳。老師知道妳很乖,只是做錯事情了。陳同學說,只要妳把筆還給她,就沒關係。」
「真的不是我偷的,這是我的筆,我不要給她。」
「張慧慈,妳等一下馬上把筆拿去還給陳同學,跟她說對不起,然後用測驗紙寫一張悔過書給老師。不然就記過,聽懂了嗎?回教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