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中華民族」成為「國族主義」的符號下,清帝國就被稱為清朝,是中國歷朝、歷代的一部分,中華民國也算是中國歷朝歷代的一部分,就是繼承清朝的中國地位而出現的政權,因此中國在清朝的時候失去了臺灣,而繼承清朝的中華民國理所當然的應該要拿回臺灣,因此民國34年中國光復了臺灣,也就成為合情合理的事情拉。
當然,這也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要併吞臺灣的理由,因為他們宣稱他們繼承了中華民國,雖然中華民國實際上還活著啦,要不然我們身分證上面寫的國籍是什麼呢?
從投降日期看盟軍眼中的臺灣地位
另外是日期的部分,對於歷史稍微了解的人就知道,日本其實早在8月15日就宣布無條件投降了,那為何是拖到10月25日才光復呢?
因為盟軍雖然在9月2日,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General Order No. 1),但是最後在1945年10月25日,舉辦臺灣臺北公會堂(現為臺北市中山堂)的舉行受降典禮,而《一般命令第一號》這個命令,是由當時的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在「整個日本」的受降儀式上宣布的,再由日本政府對所有日軍發布相關的軍事命令,正式決定當時日本本土,以及各個殖民地的接收方式,所以要注意,麥克阿瑟可不是代表美國接受日本投降,而是代表盟軍接受日本投降。
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的記載,當時的日本是對美國、中華民國、英國與蘇聯投降,針對臺灣的部分,則指名要對蔣介石投降,而除了台灣以外,越南北部也是要跟蔣介石投降,其他地方則有各自受降的代表。也因此,在受降典禮當天的照片上(圖二),會看見四面國家的國旗,也就是前面提到的美國、中華民國、英國與蘇聯,這個受降典禮,並非臺灣回歸中國的儀式,只是以蔣介石為首的代表,代表盟軍接受日本投降,並管理佔領區而已。
中華民國的統治合法性
看到這裡是不是大家就覺得,我們就是要說台灣主權未定論了?中華民國沒有統治台灣的合法性了對不對?
請大家不要激動,嚴格說起來,中華民國對台灣的統治合法性,是建立在蔣介石這個人身上,也就是說,臺灣是由盟軍交給蔣介石為首的軍隊,以及所屬政府來進行佔領,並行使管理佔領區的職權。
雖然後來發生國共內戰,蔣介石的軍隊敗逃來到臺灣,但這不影響中華民國代表盟軍,在臺灣行使的軍事佔領權,更加上當時的中華民國還是聯合國的一員,因此可以說,臺灣就是聯合國委託給蔣介石託管的佔領區,因此蔣介石所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的許可下擁有治理臺灣的權力。
也因此,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日本宣布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雖然我國跟中共都沒簽字,但因為聯合國還有《一般命令第一號》在前,所以不影響蔣介石政府對於臺灣的管理權。也因此可以知道,其實台灣的主權是歸屬盟軍,但蔣介石基於盟軍的授權,而有繼續管理臺灣的權力,也就是說中華民國對台灣有管理權,但主權屬於盟軍,或所謂的聯合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