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徵收11月開跑,許多節稅細節你都注意到了嗎?自家土地是否有資格申請「自用住宅」省四倍稅金、是否要先遷戶籍才能申請、地價稅算誰的、滯納金怎麼算...魔鬼藏在細節裡,讓達人一一為你解答,多知道一點就少繳一點冤枉錢。
我跟孩子住在前夫的房子裡,能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嗎?
常言道:「一段感情往往是因誤會而開始,因了解而分開。」這對不久前剛辦完離婚手續的怡君來說,感觸很深。
幸好,不幸中的大幸,和其他四十歲後中年離婚的夫妻相比,兩人的分手協議算是很和平,就算離婚也有一起妥善照料孩子的共識;再者因為經濟能力和金錢觀相當,對於財產的部分,兩人都沒有太多著墨。
於是婚後買的房子一拆為二,帶著孩子的怡君分到了土地,前夫分到了房子。這樣彼此就算要變賣,對方也能優先決定是不是要買下來。因為不希望讓孩子的生活環境變因更多,怡君和前夫協議,在兩人的人生有下一步具體規畫前,大家就維持室友關係,一家人還是先住在原本的房子裡。
一切在外人看來,這對夫妻的決定十分突兀,這場婚離得似乎和沒離一樣。然而怡君心底明白,有些關係變了就是變了,就算表面看不出來,但不一樣就是不一樣了。
這不,聽著朋友討論9月自用住宅申請截止,還可以省4倍稅金,讓怡君突然心頭一愣,「對喔,土地8月過到自己名下,這樣今年應該是自己要繳地價稅,是不是也該去申請自用住宅呢?但話說回來,雖然真的是住在裡面,自己和小孩也設戶籍在裡面,這樣符合申請資格嗎?」
稅金差4倍以上!地價稅「自用住宅」的申請資格
地價稅的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10,隨著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地價總額高低,適用稅率會從千分之10到千分之55累進課徵。
至於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是千分之2課徵,稅率低且不累進,所以自用住宅用地和一般用地之地價稅稅率相差達4倍以上。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的條件有哪些呢?
1.每年9月22日(含當日)前申請。
2.土地上的房屋為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親屬(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所有。
3.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親屬有一個戶籍掛在房子裡。
4.房子沒有出租及營業使用。
5.都市土地以3公畝(90.75坪)為限,非都市土地以7公畝(211.75坪)為限。
6.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