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中,政府公告修正了「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引發民間強烈反彈,其背後數據代表的意義其實不相同。針對生產鏈的前中後端都應調整目前步伐,以根治台灣層出不窮的農藥相關事件。
近年來,人聞「農藥」而色變,相關新聞一出,深藏在每個人心中的負面情緒便會隨時爆發。但是農藥並非全然的壞── 它是「藥」,可以防止植物病蟲害無限蔓延以保障農產;它也是「毒」,施灑後可能會影響其他生物及污染環境,也可能會影響到人體健康。然而人們往往不了解事件的全貌便斷然做出判斷。
農藥安全殘留容許量標準放寬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2017年3月中,政府公告修正了「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引發民間強烈的反彈,進而造成人心惶惶,不禁疑惑連新鮮的蔬菜水果都不能吃了嗎?以農藥「普拔克」為例,於木瓜、鳳梨及芒果等水果上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從原先的0.01ppm(百萬分之一濃度),修正至10ppm。標準一下子提高了千倍,感覺毒害程度也瞬間提高了千倍,人民為此感到恐慌也是可預想的。然而,大部分的人其實都並不了解數值背後的意涵,因此在比較兩個不一樣的概念時,單看數字以比較倍數成長意義不大。
標準數值其實具有不同身份-細看「偵測極限」與「安全容許殘留量」
標準修訂前的數值0.01ppm,其實是「偵測極限」,代表當待測物劑量低於0.01ppm後儀器便無法測出樣品中是否含有該物。一般來說,因為有些台灣非常見的農藥與農作物間的搭配並未經過科學評估,所以先將農藥殘留容許量定為 0.01 ppm,目的是為了測出農藥的殘留的有無。而標準修訂後的10ppm 則是經過科學完整評估下,包括經過無毒動物劑量、安全係數的處理並依據各作物國人每日平均攝食量所分配下所得出的殘留量標準。
因此,該次法規的修正,將0.01ppm修正為10ppm,真正的意義,不是因為「提升了容許殘留量」,而是「以科學化制定了真正的標準」,其實是更應該覺得安心的。
而且,因為有安全係數的考量,所以其實已經考量到各種最壞的攝食狀況,包括暴飲暴食特定食物或是未將食物洗淨、烹煮而直接生食等等。因此,只要人不是常常處於相同的危險攝食狀態,就算食用了有殘留疑慮的農產品,其實都還在安全範圍內。因此,只是比較兩個數值前後倍數差距、就開罵的話,其實是沒有確實了解事情全貌的莽撞行為。
制定殘留標準後 為何超標事件還是層出不窮?該怎麼辦?
針對農產品生產的源頭端,必須對「安全用藥」進行把關,方能減少農藥殘留超標發生的機率。若只是單從管控後端市場面來做努力的話,便容易有治標不治本的狀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