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是一種舊時代的風俗,女性需自小用布帶緊纏雙腳以壓抑腳掌的生長,不惜導致足骨變形而讓雙腳保持細小。根據資料來源,這種駭人聽聞的風俗自宋朝興起,但唐朝開始已有纏足的記載,並在1912年正式由孫中山宣布,全國勸禁纏足。
這個攝影系列Living History由攝影師 Jo Farrell所拍,記錄了幾位纏足婆婆的生活。纏足自正式廢除至今已經歷百多年,而這幾位婆婆就是僅存下來,見證這種殘酷歷史的活生生例子。
纏足的女性只能以腳根行路,而且動作不能太大,十分影響日常生活。
然而,這種痛苦的走路方式,以及細小的腳掌郤在古時被視為女性美的一種,在男權社會底下,甚至是用以滿足男性的性需要,以致富人爭相妨效,窮人也讓女兒纏足,期望可以得到富有男性的青睞,為家族帶來富貴榮華。
以今天的眼光看婆婆的雙腿,自然會為她們感到可憐,為她們當年承受不文明風俗的惡果感到忿忿不平。
但換個角度和身份,以她們當年的心態去思考,其實她們纏足可能只想嫁住好頭家,又或者純綷只想比別人美麗。
纏足雖要不得,但真正苦了一般女性的,其實是當年追求美,要滿足男性性需要的扭曲概念。
所以換個角度想,纏足其實跟今天的整容手術、減肥療程甚至高跟鞋的差別可能不大,同樣為求有美麗的身體,不惜讓身體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說話雖是這樣說,但世界是現實的,總有人喜歡先以外表判斷他人,但是否以外表去判定自己價值則由自己決定。
畢竟如何美麗的外表都有消逝、過氣的一天,雖說那些破壞身體的做法可以換來旁人的羨慕眼光,但時間過後,可能只剩下不能恢復的惡果,就如鏡頭下這些婆婆雙腳。
這些被攝影師拍攝的婆婆已是最後一批纏足女性,但願類似扭曲概念,也能夠隨著時代變遷與文明進步得以消失。
文/言人總編輯 JC LIN
本文、圖經授權轉載自言人文化(原標題:歷史文化/見證中國的可怕歷史:最後的纏足女性)
責任編輯/陳憶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