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國營企業而言,國家的規模愈大,該國的國營企業對於市場的影響能力愈大,也會對於其他民營企業的利潤帶來負向的影響。若是國營企業在國際市場上與他國企業競爭,則可能對他國的經濟安全帶來威脅。因此,世界上像美國如此崇尚市場經濟的國家,面對他國企業有威脅其經濟安全的疑慮時,美國政府仍會採取政策干預,因為,若政府不干預且放任市場競爭時,規模大的國營企業將會獲得市場中的最大利益,這樣的結果絕非市場機制所決定的。
綜合上述討論可知,經濟學雖然強調市場供需雙方共同決定價格的市場機制,然而,實務上,市場機制可能不存在或發生失靈,因此,政府才會有存在的必要。若要判斷市場能否決定一切的資源分配時,應先了解這個市場是否存在使得市場供需雙方地位不對等的因素。若市場供需雙方的地位對等,政府應該採取自由放任的態度。若市場存在任何使得交易雙方地位不對等的因素,則政府有介入的必要。因此,我們常聽到政府不應該介入市場的說法,並非在所有情況下均成立。若政府沒有作為,應稱為自由放縱而非放任。
作者介紹|蔡明芳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與經濟學系合聘教授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想想論壇(原標題:【滬尾經濟學】找出市場機制的豬隊友)
責任編輯/林安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