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得放晴的星期六下午,台北市信義公園聚集了帶著孩子出門享受陽光的城市小家庭,幾隻小型犬在草地上追逐主人手中的拋接玩具,一旁剛學會走路的孩童搖搖晃晃地推開媽媽的手,向前邁出步伐,不一會兒便跌坐在地上。不遠處,正玩到興頭上的男孩氣急敗壞地對著媽媽嚷著:「我不要回家!」,隔著一條街、與公園裡的祥和景色相反的是,舉著標語牌與雪山獅子旗,喊著「流亡藏人要回家」口號的遊行隊伍。
今年是310遊行第59週年,從1959年達賴喇嘛流亡印度開始,相關集會年年在世界各地舉行,這是遊行在台灣舉辦的第十五年,也是隊伍進入信義商圈的第七年。一個遙遠異鄉的政治訴求,為什麼能在台灣持續發酵?作為一個為世界所關注的人權問題,為什麼台灣遲了近四十年才加入討論的行列?當初為了能夠有效擴散訴求,而選擇在中國遊客眾多的信義商圈做為主要的遊行地點,在七年後的今日,還具備了與當初相同的效力嗎?
從故宮博物院典藏的一紙條約看鐵鳥來臨前的西藏
數年前,在歡慶民國百年的一系列文化活動中,故宮正館一樓的陳列室也加入了行列。展覽「百年傳承,走出活路-中華民國外交史料特展」展出了1861年「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成立以降,轉由台灣外交部收藏、精選的八十八件條約及地圖,當中包含了1875年由直隸總督李鴻章(1823-1901)、海關稅務總司賀德(Robert Hart,1835-1911)與英國駐北京公使威妥瑪(Tomas F Wade, 1818-1895)在山東煙臺芝罘山簽訂的《煙臺條約》(link is external)。
《煙臺條約》可以大致分為三個部份:對於「滇案」的後續處理、英國駐京官員與滿清官員的往來事宜,與通商章程。特別的是,在《煙臺條約》正文後另外附了一條專則:「現因英國酌議,約在明年派員,由中國京師啟行,前往偏歷甘肅、青海一帶地方,或由內地四川等處入藏,以抵印度,為探訪路程之意,所有應發護照,並知會各處地方大吏暨駐藏大臣公文,屆時當由總理衙門察酌情形,妥當辦給……」。
彼時的英國在印度的勢力日趨穩固,有大把時間可以從毗鄰西藏的印度喜馬拉雅地區或是尼泊爾入藏,而不需要大費周章在地圖上繞一圈,從四川進藏。到底西藏存在著什麼樣的吸引力?是什麼原因延遲了英國人大舉進入西藏?又或者,這條經由專則所串聯起的「印度-西藏-中國」路線所蘊含的商機才是當時英國的主要目標?
1871年,侵占伊犁地區(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部)的俄國,在攻陷塔什干之後,逐步逼近西藏高原;英國也從南亞向北推進,先後佔領了當時仍受西藏保護的小國,如:錫金與拉達克,顯然,西藏高原在中亞大博奕當中,淪為英國與俄國穩固彼此在亞洲勢力的棋子。然而,除了高原嚴苛的氣候外,持續拒絕與英國接觸的西藏,也讓英國轉而將腦筋動到當時宣稱對西藏擁有轄治權的中國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