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蓮是《金瓶梅》中出場最早的女性人物。小說「金瓶梅」之名,便是從潘金蓮、李瓶兒、龐春梅三人名字裡各取一字湊成的;一個「金」字名列前茅,潘金蓮在小說中的核心地位,不言而喻。
不過潘金蓮的名字又總是同「淫婦」、「妒婦」連在一起。在此之前,《水滸傳》已為潘金蓮的「淫婦」形象打下了底色——眾所周知,《金瓶梅》是截取《水滸傳》中武松殺嫂故事擴展而成的。只是《金瓶梅》中的這個潘金蓮,品行愈發淫妒,人物也更為鮮活生動。這當然與笑笑生的妙筆描摹、傾力塑造分不開。
據《金瓶梅》所敘,潘金蓮本是清河縣南門外潘裁縫的女兒,在家排行六姐,「自幼生得有些顏色,纏得一雙好小腳兒,因此小名金蓮」。她從小喪父,九歲時被賣到王招宣府,始則學習彈唱,因她「本性機變伶俐」,不到十五歲,已是「描鸞刺繡,品竹彈絲,又會一手琵琶」。王招宣死後,潘媽媽把她爭出來,三十兩銀子轉賣給財主張大戶。
金蓮長到十八歲,出落得「臉襯桃花,眉彎新月」。張大戶暗中與她勾搭,被主家婆知道,終日吵鬧不休。大戶賭氣「倒陪房奩」,把金蓮嫁給「三分似人、七分似鬼」的武大,但暗中仍與她來往不絕。
風流成性的潘金蓮不滿「一味老實、為人猥瑣」的丈夫。大戶死後,她常在門首招蜂引蝶,行為輕狂。打虎英雄武松的到來,曾使她眼睛一亮。然而好漢武松拒絕了她的挑逗,讓她大為失望。之後在王婆的教唆、撮合下,她暗中與西門慶勾搭通姦,並合夥害死武大,最終嫁入西門慶家。時任清河縣都頭的武松公出歸來,聞知哥哥被害,欲尋西門慶報仇;不想在獅子街酒樓錯殺了皂隸李外傳,被發配孟州。這給潘金蓮、西門慶留下一段空間,於是在《水滸傳》原有情節之外,又演繹出將近百回的情色、家庭故事。
《金瓶梅》中的西門慶,也與《水滸傳》中的有所不同。據書中追述,他原娶妻陳氏,生有一女西門大姐。陳氏死後,他又續娶清河左衛吳千戶之女吳月娘做了填房繼室。後又娶李嬌兒、卓二姐為妾,這兩人都是妓女出身。卓二姐病死,西門慶又娶孟玉樓,頂了三房的窩兒。先頭陳氏娘子陪床的丫鬟叫孫雪娥,西門慶「與她帶了䯼髻,排行第四」。然而這並不能改變孫雪娥的卑微身分,她的職責是在廚房裡率領幾個僕人伺候一家茶飯。潘金蓮入門後,則做了第五房,人稱「五娘」。
西門慶把潘金蓮的臥室安排在花園中的花樓下,三間房子,一個獨院,擺放著花草,十分幽靜。又「用十六兩銀子買了一張黑漆歡門描金床,大紅羅圈金帳幔,寶象花揀妝,桌椅錦杌,擺設齊整」。還把伺候吳月娘的丫鬟龐春梅撥來服侍她,又拿六兩銀子買了個上灶的丫頭秋菊,供她使喚(第九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