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後果的4R條件
除了自然後果之外,「邏輯後果」也是行為後果的管教工具。什麼是「邏輯後果」?是指父母加諸於孩子的行為後果,例如孩子亂畫書桌或打翻牛奶,相關的後果是要他清理乾淨。
建中輔導主任鮑順聰比較,「懲罰」是上對下的關係,其預設是「feel bad, do good.」而自然後果、邏輯後果的預設則是,強調「feel good, do good.」他強調,邏輯後果必須與孩子犯的錯有關連性,例如上學遲到叫小孩不准吃飯,兩者沒有關連,就變成懲罰。
另外,說話若帶著指責,像是「你怎麼那麼笨」、「牛奶也倒不好」,也會使邏輯後果變成懲罰。
簡.尼爾森(Jane Nelsen)在《溫和且堅定的正向教養》中指出,邏輯後果有四個R條件,分別是:
1. 相關(Related):行為和後果之間有關連性。
2. 尊重(Respectful):不帶有歸咎、羞辱或痛苦。
3. 合理(Reasonable):結果對大人和小孩來說都是合理的。
4. 事前告知(Revealed in advance):讓孩子有機會知道如果他選擇某種行為的話,就會發生的事,或是大人就會如何處理。
釐清誰是問題的主人
阿德勒說:「釐清誰是問題的主人。」以父母頭痛的上學遲到來說,究竟是小孩或爸媽的問題?高師大教育系教授楊瑞珠表示,只要問「這件事的最終結果會影響誰?」「誰該負起這件事最終的責任?」就能清楚判斷到底是誰該面對的問題。
小孩上學遲到,是他自己要去學校面對後果,這是社會運作的邏輯後果。楊瑞珠提醒爸媽,不要幫孩子擁有他該負責的課題,爸媽可以做的是,尊重鼓勵孩子、協助他做選擇、解決問題。要注意的是,「避免跟孩子權力鬥爭,爭到底誰是老大?」很多父母認為孩子應該聽大人的話,一旦孩子不服輸,需要解決的課題馬上就失焦。
《不教養的勇氣》作者岸見一郎認為,「比起父母以為的,孩子在更小的時候就可以獨力完成很多事了,卻因為父母硬要代替孩子扛下責任,導致孩子永遠學不會自立。在那之前,父母只要靜靜觀察就好。」
但這並非叫父母從此不聞不問、袖手旁觀,而是運用方法,轉換成親子共同的課題。例如孩子不讀書時,父母可以這樣說:「最近不常看你讀書,我們可以談談嗎?」岸見一郎指出,「很多父母都會以『為了你好』為由,硬要介入孩子的問題,然而唯有在親子關係平等,課題區分明確的前提下,父母才可能幫得上忙。」
文/羅梅英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未來Family 7 月號(原標題:方法篇:自然後果與分離課題〉2大原則解決爸媽頭痛問題)
責任編輯/陳憶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