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親見捉姦現場的同事大吐特吐,才明白這是一場真正的仗,一點都不好玩。總有些場面,因緣際會認識了新的朋友,當對方得知我在徵信社工作,好奇便像雪片迎面而來。
「捉姦是什麼感覺?」「很刺激、很好玩?」好像在大眾的印象裡,所謂「捉姦」就是一群人衝進房間,掀棉被、拍照,一團混亂的場面,得有鄉土劇般的浮誇情節才算一次合格的捉姦。
沒辦法,捉姦這件事,自古以來就是相當戲劇化的戲碼。誰都想親眼看看這一場「戲」,像坐在演唱會的搖滾區,在別人活生生、血淋淋的人生中,感受一番4D或5D的現場震撼,然後在自己平淡無奇的日子裡,添上一筆願望清單,上面寫著:「看過捉姦現場」,這一行的左邊要打上「P」,顯示著這可不是容易做到的事。以後當朋友或子孫問起時,可以像在說自己征服了喜馬拉雅山般的高潮迭起。他們可能會有許多問題,而你能回答得愈是鉅細靡遺,就愈能顯得那份殊榮得來不易。
我對捉姦的想像原本也和一般人一樣:爭執、拉扯,在一片混亂間,憤怒熊熊燃燒,一點一滴地燒毀曾經只有單純兩個人之間的愛的宣言─但那是在我入行之前。
被砍傷的調查人員
有位內勤同事在剛進公司時,也對「捉姦」的工作充滿好奇。某天,正好有件風險相對較低的案子要捉姦,負責的同事評估後,同意帶上期盼已久的她一同前去。
委託人小蕙年約40歲,丈夫的工作是保險業務員。兩人結婚近20年,住在周圍環山的社區大樓五樓,育有一子一女。看似幸福之家,卻在陳腐的時間中走了味。
我們追蹤到小蕙的丈夫固定會在上班日的中午,帶小三驅車回家發生關係。在有固定模式和充分掌握證據的前提下,我們和小蕙約好捉姦時間,徵得她同意,事先破壞門鏈,確保我們在她開門後的第一時間可以衝入屋內,當場捉獲兩人。
一如電視上演的:一群人衝進房間,一絲不掛的丈夫和小三在床上,充滿驚慌與錯愕。
那是平常小蕙和孩子們一起睡的房間。為什麼選這裡,而不是主臥室?我寧可想作是這個丈夫對太太最後的尊重,至少玷汙的不是兩人之間曾經相愛的那張床。
然而,當事人很難這麼想。雖然早已做足心理準備,但親眼見證愛人陌生、愛情粉碎的剎那,話語中極力掩蓋的顫抖,還是聽出了哽咽。小蕙喊著丈夫的名字,問他:「你怎麼可以在我和小孩睡覺的地方做出這樣的事情?難道你們看到孩子的照片、我們的全家福,心裡都不會愧疚嗎?」
丈夫在驚恐中拉住棉被一角,遮住上一刻還傲如雄鷹、下一秒喪如爛蟲的下體,只是不斷徒勞地喊叫:「你們是誰?」一旁的小三則是一邊尖叫,一邊垂死掙扎般的亟欲遮去早已散落一地的臉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