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川的一所公立幼兒園頻繁發生兒童虐待事件,園長主張打孩子不是虐待,而是為了管教和矯正行為,媒體公開的這段錄音引發了熱議。園長唆使施暴的老師在接受警方調查時,聲明不是虐待而是管教孩子。錄音檔出現「只不過用手指敲了幾下頭、把孩子抱到桌上,不是該死的罪過嘛,我不認為有嚴重到要被社會這樣撻伐」,並且批評家長為「育兒無知者」的內容。
另外,在首爾的一所家庭式幼兒園的虐待事件中,對於3歲的孩子被打耳光,園方也主張是為了制止兩個孩子吵架所做的管教。大田的一間幼兒園將12個月大的嬰兒關在黑暗的房間裡,園長也聲稱是一種管教。這些行為真的是管教嗎?這些只不過是用來逃避的藉口,以管教之名行虐待之實。
韓國現行的兒童福利法中,「所有妨礙兒童正常的身體、心理和性發展的行為都是兒童虐待」,明確規定兒童的監護人有責任保護和指導兒童,放任和遺棄都是兒童虐待,應該受到處罰。上述事件都應該被認定為虐待,而不是管教。
幼兒園虐待事件偶爾會成為媒體報導焦點,我也曾經和丈夫討論過,如果我們是受害孩子的父母會怎麼做。只是從媒體上聽聞,已經讓我們憤怒不已,然而幼兒園虐待事件也發生在我們心愛的孩子身上。光是回想那一天的事還是很難受,我在寫這篇文章時,身體仍然顫抖不已。一開始是接到警察打來的電話,告知我們的兩個孩子遭到幼兒園老師虐待。在我們前往警察局確認監視錄影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我的孩子究竟受到什麼樣的虐待,並且設法鎮定緊張不安的心。當我和丈夫進入警察局看監視畫面,見到眼前那些老師對孩子假裝善良、戴著虛偽面具的模樣,眼淚止不住地流下。
監視器中的殘忍畫面令我感到心痛,然而,更讓我憤怒和痛苦的是,與之前看到新聞報導時「我要是遇到那樣的事,絕對不會忍氣吞聲」的想法完全不同,我只能採取謹慎的應對,擔心自己的錯誤行動會讓他們逃過處罰,身為兒童虐待受害者的父母凡事都要忍耐,只能追問為什麼要打我的孩子?甚至按捺住怒氣在電話中詢問打我家老大的老師,孩子到底做錯了什麼事要受到這種虐待時,對方的回應不是道歉,而是厚顏無恥地說「是在管教孩子」,實在令人憤怒不已。
對方始終不承認錯誤,反而辯解說是管教,態度理直氣壯。我無法繼續和他談下去,只能掛上電話不停地流淚。只因為孩子弱小好欺負就打他們,這樣的人一定要為罪行接受審判和制裁,我產生了這種強烈的想法。當然,我寫這本書的目的不是要懲罰加害者,而是為了讓虐待事件不再發生,「在丟失羊之前」先修補柵欄。那些我曾經認為只是別人家的事,如今卻同樣發生在我的身上,我將盡所能防止再有任何孩子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