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復榘省主席領導幾項重要作為,包括用鐵路運災民;提供災民教育機會,要求講究衛生;蒐集災民資料,出版兩冊救濟報告書,一方面向外界宣傳山東政績,二方面提供日後各省救災參考。
這兩本救災報告顯示幾項基本統計:
1.災民來自78個縣。
2.在有照料的難民營內,1935年9∼12月間竟然有1萬296人死亡,未得到照料者死亡比例必然更高。
3.各縣的死亡率相當平均,大都小於2%,只有省會濟南的死亡率高於9%。
4.上述十大受災縣的死亡率特別高,前三名是:濟寧(26.5%)、嘉祥(19.3%)、鉅野(17.9%)。
5.以月份來說,1935年9月的死亡率17.5%,10月40%,11月26.5%,12月15.9%。
6.死者中以幼童占大多數:11歲以下的80%,5歲以下63.5%。
7.女性死亡率51.4%,男性47.6%。
8.這3個月內共有3392名新生兒,籍貫遍及78個縣,各縣的出生人數相當平均:9月份的新生兒有259人,10月922人,11月1040人,12月1146人。
女嬰死亡率高得不正常
以下把重點放在嬰幼童的死亡比例,以及母親的歲數。從各項統計表格得到兩項主要推論:一、愈年輕的母親,愈有消除女嬰的傾向,因為她們要把生育的資源與機會留在日後生男嬰。二、同時有男女嬰的母親,逃難時較傾向保留男嬰。主要的佐證資料如下。
1.先從年齡與性別看,1935年9至12月間死亡10296人的統計分布。在沒有申報年齡的死者中(應該是剛出生者),女嬰的死亡率是66.7%,男嬰33.3%,這違反日常經驗。同樣地,在2∼7歲的幼童中,女童死亡率都超過50%,男童低於48%,這也違反常識。15∼20歲的性別死亡率就正常了:男大於女。
2.有母親身分的女性中,30歲以下的人數有50%,表示年輕人占逃難者多數,老弱殘疾者較不願或無力遠離家園。
3.正常社會的男女比例約是105:100,但難民營嬰兒的整體男女比例,竟然高達150:100。更奇怪的是,如果依母親的年齡組別看嬰兒性別比例,就會看到20歲以下的母親中,男女嬰的比率高達188:100,表示年輕母親對性別的選擇偏好非常明顯。換句話說,20歲以下的母親最有可能不保留女嬰。這個比例隨母親的年齡組增高而下降:21∼25歲母親的男女嬰比例是167:100;26∼30歲組降到137:100;46歲以上者只有123:100。
4.在難民總人口內,7歲以下的只占13.7%,正常社會裡大約是44∼48%,表示難民營內不帶小孩逃難;或是放棄7歲以下的小孩,尤其是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