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沒有娘家了,但想到要是哪天兩腳一伸,我人生中的努力要給那些人,還是有很多不甘心。」阿杏跟我這樣說。
阿杏是我多年老友,雖然是家中唯一女兒,可是爸媽很習慣要他凡事都讓哥哥和弟弟,又喜歡大手大腳干涉阿杏的人生。要不是遇到性格包容的丈夫,估計現在還是形單影隻。
她口中的那些人,就是他爸媽和兄弟。
早些年她還認為家人會站在為她好的時候,只要家裡有需要,該出錢、出力、出點子的事情都是她在做,爸媽習慣凡事都找她。
奇怪的是,阿杏日子辛苦,哥弟們都過得滋潤。坐四望五的哥哥離婚後,把兒子放在爸媽這邊,去外面跟不同女友同居,家用有一搭沒一搭。比她小兩歲的弟拿到碩士後,十幾年來就沒有好好上過班,創業幾次都以失敗告終,在家無所事事,偶爾還跟阿杏伸手要錢。
阿杏雖然書讀不多,卻很有生意頭腦,生來一張笑臉,加上嘴甜身段軟,很快在美容業打出一片天。家人知道她會賺錢,講話客氣,要錢卻沒手軟。剛開始她也以為家裡是為她好,後來發現孝親費不只孝順父母,還孝順兄弟。氣不過的她,買房子搬到外面去,媽媽還叫她買弟弟的名字,還好阿杏最後堅持買給自己,才有棲身之所。婚後,阿杏和丈夫搬到市區老公寓,兩人因為某些原因沒孩子,婚前的房子就出租貼補點家用,日子很是愜意。
好日子直到某天,她不經意聽見她娘家人在討論阿杏哪天往生,名下兩間房子要怎麼分的事,這才知道這家子從來都非擔憂女兒前途,而是家人錢途,那年之後,她初二再也沒回過娘家。
沒有百分百周全的制度
最近她找我聊這些,是因為丈夫檢查出癌症,還有幾位客人的提醒,她赫然發現,如果不做點事,恐怕就讓她兄弟坐享其成。不想也不甘的心情我明白,就告訴她,按照目前民法1138條的規定,沒子嗣的她一走,配偶、父母和兄弟姐妹將會成為她的繼承人,如果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她應該開始做三件事。
其一,盤點資產、收入與負債。雖然破產上天堂是理想,可是能讓自己在有生之年沒有後顧之憂,找到專業人士協助,無論是採生前贈與或是信託其他型態將資產找到理想去處,有規劃都好過坐以待斃。
其次,不以資產為思考,更換安老住居。老後除了醫療,居住成本也是不小開支。比起租屋看人臉色,住在飯店,高級養生村,或是乾脆買一間地上權的新大樓都是比現在住在公寓更適合養老。畢竟飯店所費不貲,地上權的房子得付高額地租,持有成本不低,都是靈活選項。
最後,是保持身體健康,頭腦清楚、心情愉快。退化不可逆,卻能靠自身鍛鍊減緩速度,人生是場馬拉松,不到最後沒人知道誰勝誰負。
阿杏的痛或許也是許多人心中的傷,人世間沒有百分百周全的制度,處理資產只要有錢有心找對管道,無論是將房地產出售、贈與、以房養老,抑或是透過保險、信託、契約等金融機制,在合法範圍內都可以趨近理想。
可惜,制度向來能解得了世事,解不了人心。
作者簡介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著有《房市專家教你買一間會賺錢的房子》、《30堂千萬房產課》等書。
責任編輯/林彥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