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遇到好鄰居不容易,如果鄰居一直製造噪音,報警有用嗎?如果想要提告,又該怎麼蒐集鄰居太吵的證據?台中一名蔡姓女子不滿樓上的鄰居長期製造噪音,憤而錄音、測試分貝,蒐證後提告,向樓上鄰居求償30萬元,最後法官判決鄰居必須給付1萬5千元,可上訴。
判決書中指出,住在同棟公寓3樓的蔡姓女子,不滿住4樓的林姓婦人家中的孫女長期製造噪音,在屋內跑跳、敲打,多次反應卻沒有改善,導致她精神受影響進而罹患憂鬱症,需要吃藥,蔡女認為林姓婦人侵害居住安寧之人格法益甚鉅,提告並求償30萬元。
林姓婦人主張,蔡姓女子主張的噪音不是他們家中造成,由於家庭人數較多難免出現聲響,但是自己都有控制,認為是因為蔡姓女子獨居,因此對聲音比較敏感。法官勘驗蔡女所提供之證據,發現手機測定音量值截圖,發現其中確有多次數值超過90分貝之情形,也曾有報案紀錄,請警員到場規勸降低音量。
最後法官認為,根據蔡女提供的截圖及報案紀錄,認為林婦家中製造的音量已經超過確實有發出超出一般人生活難以容忍的噪音,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後,判林婦應該要賠償1萬5千元。
責任編輯/李艾庭